摘要:
一、准则制定程序
在新加坡,会计准则由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所属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在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会计准则委员会认识到,受准则影响的利益团体有很多,如财务报表的编制者、使用者以及审计人员等,尽管这些团体各自的利益不同,但对于会计准则的制定,他们有着一定程度的共同需要。因此,在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他们采用了一套“充分程序”(due process),保证能充分地吸收采纳各方意见和反映各方的利益,从而保证准则得到利益各方的普遍认可。
(一)听取关于会计准则草稿的意见
在制定准则的过程中,会计准则委员会通过充分程序的运作,使社会各界对新准则或修改的准则能广泛地参与讨论,从而掌握各界对准则中各种方法的赞成、反对及修正意见等。作为充分程序的一部分,除了在成员手册上印制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外,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还直接与一些利益团体接触。这些利益团体主要是新加坡银行协会、商会、新加坡的金融权威、新加坡房地产发展商协会、公司注册者、新加坡国家劳务联合会和新加坡证券交易公司以及交易排在前20位的上市公司。
(二)会计准则制定程序
新加坡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有两个出发点:一是针对国际...
一、准则制定程序
在新加坡,会计准则由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所属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在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会计准则委员会认识到,受准则影响的利益团体有很多,如财务报表的编制者、使用者以及审计人员等,尽管这些团体各自的利益不同,但对于会计准则的制定,他们有着一定程度的共同需要。因此,在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他们采用了一套“充分程序”(due process),保证能充分地吸收采纳各方意见和反映各方的利益,从而保证准则得到利益各方的普遍认可。
(一)听取关于会计准则草稿的意见
在制定准则的过程中,会计准则委员会通过充分程序的运作,使社会各界对新准则或修改的准则能广泛地参与讨论,从而掌握各界对准则中各种方法的赞成、反对及修正意见等。作为充分程序的一部分,除了在成员手册上印制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外,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还直接与一些利益团体接触。这些利益团体主要是新加坡银行协会、商会、新加坡的金融权威、新加坡房地产发展商协会、公司注册者、新加坡国家劳务联合会和新加坡证券交易公司以及交易排在前20位的上市公司。
(二)会计准则制定程序
新加坡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有两个出发点:一是针对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一项讨论备忘录,组织专题研究组进行研究,拟订一份讨论备忘录,将有关的问题、原则和方法加以列示。二是根据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提出的方案,会计准则委员会决定是否在其备忘录内增加一项新的讨论方案,形成一份内部文件。
备忘录只陈列问题和可能的解决方法,不表明委员会的倾向,尽力以“中立”的语气表述,讨论备忘录免费向公众提供,以便社会各界参与讨论、审查,一段时间后,举行公开的听证会,以征求对讨论备忘录及未来制定准则的意见,委员会根据所收到的各种书面和口头意见,拟定一份所要制定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在充分程序中表现为三个明显不同的阶段,即预备征求意见稿阶段、征求意见稿阶段以及补充征求意见稿阶段。征求意见稿与讨论备忘录最大的区别就是:征求意见稿明确表明委员会所支持的方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一个月,一个月后再次举行公开的听证会,对征求意见稿所提出的方法进行正反两方面的评价。委员会根据所收到的各种书面和口头的评价意见,做出相应的决定:①征求意见稿将作为会计准则正式发布,但在发布之前必须报送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的理事会批准,只有得到理事会的批准,方可正式发布;②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按
照上述程序再一次征求意见:③推迟发布该项准则;④取消发布该项准则。
二、新加坡会计准则公告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
新加坡会计准则公告(SAS)和相对应的国际会计准则(IAS)之间的重要差异一般反映在SAS的附录上,在最新出版的协会成员手册上也有所揭示。
导致IAS与SAS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有很多,一些差异可被看作是暂时的,这主要是因为一项IAS被刚刚制定或经过修改,而新加坡会计准则委员会暂时还没有考虑相应的SAS;另一些差异则是因法制、经济、商业或其他环境因素而产生。具体说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SAS和IAS因要求不同而存在的实际差异
1.SAS2和IAS2在存货计价与表述方面的差异,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使用“后进先出法”进行存货计价。后进先出法在IAS中允许采用,而在SAS中则不准采用,在IAS中明确规定必须充分揭示销货成本,但在SAS中没有这一强制性要求。
2.SAS8和IAS8有关非常项目和会计政策改变方面存在的差异,主要是在非常项目的确定上存在差异。
3.SAS11和IAS11有关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以及SAS16和IAS18有关收入确认方面存在的差异,主要表现在SAS允许采用“完成合同法”来确认长期建设项目的收入,而在IAS中则不许采用此法。
4.SAS20和IAS21在外币汇率变动影响的会计处理方面存在差异,主要表现为:翻译一个外国会计主体的收益表时,二者所采用的汇率不同。
5.SAS22和IAS22在企业合并方面存在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因企业合并所产生的商誉的摊销期限不同。在SAS22中没有规定固定的期限,也没作任何限制,而在IAS22中则要求摊销期限不超过5年。
(二)一些国际会计准则的项目不会纳入新加坡会计准则的范围,由此引起IAS与SAS存在差异
考虑到一些国际会计准则不适合新加坡的商业环境和经济环境,这些准则在新加坡不被采用,亦即不存在相关准则的制定问题,具体包括以下3项国际会计准则:
1.IAS15,揭示物价变动影响的资料。
2.IAS29,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
3.IAS30,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的财务报告应提供的资料。
(三)因为最近IAS的修订而导致的暂时性差异
因相应的IAS最近被修订而产生的差异是暂时性的,这些IAS包括以下5项:
1.1997年修订后的IAS1替代了以前的IAS1(会计政策的揭示)、IAS5(财务报表应提供的资料)以及IAS13(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揭示方法),于1998年7月1日起生效。
2.1996年修订的IAS12(所得税会计),于1998年1月1日起生效。
3.1997年修订的IAS14(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1998年7月1日起生效。
4.1997年修订的IAS17(租赁会计),于1999年1月1日起生效。
5.1998年修订的IAS19(退休金费用),已于1998年1月1日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通过,于1999年1月1日起生效。
鉴于以上IAS的近期修订,新加坡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在着手对相应会计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SAS将与已修订的IAS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另外,一些新的IAS的制定,也必然会导致IAS与SAS之间形成差异。 责任编辑 袁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