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要性原则是一项应用十分广泛且需要熟练掌握的基本会计原则。笔者现将与其有关的两个问题介绍如下:
一、运用重要性原则的难点
重要性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在不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评价和决策的前提下,对次要的经济业务可以采用简化的会计方法予以处理,其核心是在对经济业务全面反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最大限度地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性,提高会计信息的利用效率。
在基本会计准则的应用中,重要性原则是较难把握的。首先,从重要性原则的要求看,判断一项经济业务是否重要的依据既取决于该经济业务的数量,也取决于其性质。其次,作为重要性判断标准的“对会计报表使用人评价和决策的影响”又属于一个具有较浓厚主观色彩的概念。最后,对于任何一项经济业务而言,其是否重要都是相对的,由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经济业务项目之间的巨大差异,很难确定一个统一和固定的重要性量化标准。尽管难以制定出一把用于重要性判断的客观尺度,但根据重要性原则的基本要求,我们却可以确定一些判断经济业务是否具有重要性的基本思路。一般地,如果一项经济业务(或一组同类经济业务)具有以下特征,我们即应判定其具有重要性:①在某项重要...
重要性原则是一项应用十分广泛且需要熟练掌握的基本会计原则。笔者现将与其有关的两个问题介绍如下:
一、运用重要性原则的难点
重要性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在不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评价和决策的前提下,对次要的经济业务可以采用简化的会计方法予以处理,其核心是在对经济业务全面反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最大限度地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性,提高会计信息的利用效率。
在基本会计准则的应用中,重要性原则是较难把握的。首先,从重要性原则的要求看,判断一项经济业务是否重要的依据既取决于该经济业务的数量,也取决于其性质。其次,作为重要性判断标准的“对会计报表使用人评价和决策的影响”又属于一个具有较浓厚主观色彩的概念。最后,对于任何一项经济业务而言,其是否重要都是相对的,由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经济业务项目之间的巨大差异,很难确定一个统一和固定的重要性量化标准。尽管难以制定出一把用于重要性判断的客观尺度,但根据重要性原则的基本要求,我们却可以确定一些判断经济业务是否具有重要性的基本思路。一般地,如果一项经济业务(或一组同类经济业务)具有以下特征,我们即应判定其具有重要性:①在某项重要财务指标或指标体系中占有较大比重;②足以导致某项重要财务指标或指标体系发生较大幅度变动;③足以导致某项重要财务指标发生质的改变,例如使企业由盈利变为亏损或由亏损变为盈利,净资产由正数变为负数或由负数变为正数;④足以导致某项重要财务指标或指标体系的变动趋势发生逆转,例如由上升变为下降,或者由下降变为上升;⑤经济业务的性质比较严重或比较敏感。前者如现金、有价证券的盘亏,后者如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在判断一项经济业务是否具有重要性时,除了可运用上述特征进行判断外,以下因素通常也应予以考虑:①经济业务发生的经常性。某些类型的经济业务单项发生额较小,但发生十分频繁,则通常应根据该类经济业务总的发生额来判断其是否有重要性。②经济业务发生的均衡性。有些类型的经济业务的绝对数和相对都较大,但在各相关会计期间其发生额比较均衡,即使采用简化处理也不致对会计信息产生重大影响。比较典型的情况是产品生产成本的计算,在一个连续均衡生产的企业,期末在产品只计算直接材料成本一般是可被接受的。
二、重要性原则在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的运用
在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重要性原则在以下领域运用较为普遍:
1、会计政策的制定。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或统一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制定各自的会计政策,但在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制度中通常都赋予了企业较多的灵活性,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在考虑重要性原则要求的情况下选择具体的执行标准。
2、账户的设置。现行会计制度中对总账账户和部分明细账户的设置都作了较明确的规定,但企业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对部分金额重要且核算内容复杂的项目,将二级账户提升为一级账户核算或者增设新的一级科目核算,也可将几个不重要且性质相近的一级账户合并成一个一级账户进行核算。此外,对部分重要项目,除了设置总账、明细账和日记账核算外,还应设置辅助账核算以强化控制。
3、日常经济业务的处理。
(1)费用的确认。对那些零星跨期费用,可考虑在实际支付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无需在相关会计期间进行摊销或预提。
(2)间接费用的分配。在没有设置专门的间接费用归集账户的情况下,对一些零星的间接费用,可直接将其计入金额较大的品种或项目之中,而不必进行复杂计算和分配。
(3)前期损益的调整。对那些不具有重要影响的前期损益调整事项,可将其直接在本期损益中反映,而不必调整会计报表的期初数和上年数。
(4)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首先,会计人员应根据重要性原则确定是否有必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对一个对外投资占全部资产的比例微不足道的企业来说,即使其拥有严格意义上的子公司,也没有必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其次,即使是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也应按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合理确定纳入合并对象的范围。对那些资产和损益占公司总资产和利润比重微乎其微,并且在可预见的将来其所占比重不会有明显改变的子公司,无需将其列入合并范围。最后,会计人员还应结合重要性原则的要求,确定集团内部哪些交易应作为合并抵减事项。如果某一类交易过去和在可预见的将来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则可考虑不将其作为合并调整事项。
4、信息披露。会计信息的披露直接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因而更应注意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对于重要事项,除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反映外,还应通过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方式对其性质、原因、影响等作适当说明。而对不具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则可只作简要披露,甚至无需单独予以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一项经济业务是否具有重要性属于一种主观判断。因此,会计人员应保持必要的专业谨慎,当某项经济业务难以准确判定其是否具有重要性时,一般应将其按重要事项予以处理,以免因会计人员判断失误而导致严重后果。其次,重要性原则不适用于那些性质、原因和影响尚不清楚的经济业务的处理。例如当出现科目试算不平衡或总账、明细账不平衡,以及企业银行存款账与银行对账单不一致时,除非有特别的理由并经适当的审批程序,否则不能以其金额不大等理由而随意处置。
责任编辑 温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