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6 作者:夏乐书 张冬梅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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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年国有企业脱困已进入攻坚阶段,解决国企沉重债务负担问题已成为关键一役。近期出台的“债权转股权”的政策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化解金融风险的重大举措,引起了企业、银行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国有企业不良债务和国有银行不良债权问题一直是经济改革理论和实践中的难点。多年来,各界人士对此提出了种种解决办法,最终目光都集中于“债转股”的可行性上。那么,债转股到底有什么优势?哪些债权可以转,又怎样转呢?本文试就此作些探讨。因债转股涉及到企业之间和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债务重组,前者可根据自愿互利原则自行协商解决,故本文主要论述银企之间债转股问题。
一、债转股有哪些优势
(一)在有利于提高整个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效益的同时,兼顾财政、银行、企业三方面的利益。银行债权变股权,不是简单地勾销迄今形成的银企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改变了偿债方式,从借贷关系变成不需还本的投资合作、分享利润的关系。它在不需增加财政支出的情况下,减轻了企业的还债负担,银行资产也可少受损失,这是一种重组债权债务关系代价最小、对三方都有利的选择。
(二)与破产、兼并等方式相比,债转股社会震动较小,容易得到各方支持,因此可以...
三年国有企业脱困已进入攻坚阶段,解决国企沉重债务负担问题已成为关键一役。近期出台的“债权转股权”的政策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化解金融风险的重大举措,引起了企业、银行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国有企业不良债务和国有银行不良债权问题一直是经济改革理论和实践中的难点。多年来,各界人士对此提出了种种解决办法,最终目光都集中于“债转股”的可行性上。那么,债转股到底有什么优势?哪些债权可以转,又怎样转呢?本文试就此作些探讨。因债转股涉及到企业之间和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债务重组,前者可根据自愿互利原则自行协商解决,故本文主要论述银企之间债转股问题。
一、债转股有哪些优势
(一)在有利于提高整个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效益的同时,兼顾财政、银行、企业三方面的利益。银行债权变股权,不是简单地勾销迄今形成的银企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改变了偿债方式,从借贷关系变成不需还本的投资合作、分享利润的关系。它在不需增加财政支出的情况下,减轻了企业的还债负担,银行资产也可少受损失,这是一种重组债权债务关系代价最小、对三方都有利的选择。
(二)与破产、兼并等方式相比,债转股社会震动较小,容易得到各方支持,因此可以在较大范围和规模上使用,有利于在较短时间内收到化解国家银行和国有企业债权债务死结的成效。
(三)债权转股权能促使企业转变观念,为建立新型银企关系奠定了基础。银行与企业真正结成命运共同体,目标及利益是一致的,从而可避免和减少企业赖账或变相逃债行为的发生。
二、哪些债权可以转成股权
因政府行为而造成的企业不良债务(如政策性亏损、农产品收购贷款等)理应区别具体情况由财政出资或银行核销来解决,不存在债转股的问题。由价格并轨、汇率并轨、税后还贷等各项体制改革政策的出台增加企业负担而形成的不良债务应由企业自行消化,因为这些政策都是为了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而制定实施的,作为市场主体的国有企业理应具备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的能力,靠自身创造的利润去还贷。而旧财政体制遗留下来的,企业难以自行消化以至影响企业发展的巨额债务,国家可以考虑“所得税返还并指定其用于清偿负债”的办法化解。
由此看来,因“拨改贷”形成的不良债权是最适于采用“债权转股权”的方式解决的。既然这部分债务是由于财政作为所有者未能履行足额投入资本的义务造成的,那么,行使国有资本管理职能的“国资经营公司”就应该承担起“贷改投”的责任。另外,由企业自身的原因形成的不良债务,原则上应由企业自行消化。企业主管部门应针对具体问题,一方面组织改组整顿,一方面也可与银行协调,探求将一些尚有发展潜力的国有企业的债务转为资本的可能性。
在理论上似乎很容易划清哪部分债权应该转股权,哪部分不应该转股权,但在实践中,一个企业的不良债务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可能分得清哪笔债务是“拨改贷”形成的,哪笔债务是企业经营不善形成的。那么到底应怎样把握债转股这个尺度呢?从方便管理的角度讲,对于同一客户的存量贷款宜全部转换成股权。
三、怎样转
(一)“债转股”企业的选择
债转股是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三年改革与脱困目标的重要举措,操作时一定要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在全面清查银行债权的基础上,选择一部分重点国有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批实行。对于同一地区、同一行业、同一集团公司的每家企业是否进行债转股要逐一考核。防止一哄而起,逃废银行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
债转股对象首选应是那些涉及国家经济命脉,在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具有股份制改造前途和市场发展前景的,贷款占总资产50%以上,其中逾期超过贷款总额30%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其次对于不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中型企业,可以灵活对待,既可以与银行协商进行债转股,也可以同外资嫁接,或同乡镇、集体、私人企业合营的办法,变单一的国有企业为混合所有制企业,让其以所得盈利逐步归还银行贷款。而对于大量亏损的小型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公开竞争拍卖、有偿转让等办法民营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具体到个体选择时,候选企业应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产品适销对路,质量符合要求,有市场竞争力。2.工艺装备为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生产符合环保要求。3.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债权债务清楚,财务行为规范。4.企业领导班子强,董事长、总经理善于经营管理。5.转换经营机制的方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二)债权转股权方式的选择
债转股有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前者是指银行直接将不良债权转为对企业的股权,实现直接持股,但是该种方式在理论和实践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头一个问题是:将银行的债权变为股权是有形成金融垄断的倾向,是否会影响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在国外,大多数国家不允许银行投资持股以防止金融资本操纵经济,影响国家财政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能力,这在英美尤为典型。英美不允许银行投资实业,即使在美国的破产法中允许银行在企业陷入困境时,可以将企业的债权转为股权,那也是暂时性持股,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将其转让。国内许多人士援引国外经验担心金融垄断会影响我国财政的主导地位。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认为:债权转股权事实上是金融资本向产业资本的渗透,确实有促进金融垄断趋势形成的作用,但我国目前没必要对此担心。各国银行职能的状况总是由各自国家具体经济体制、经济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的状况所决定的。在一些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较高,大多数银行并非国家所有,为保持国家对宏观经济运行的调控能力,自然要倚重财政职能的作用,因而极力遏制金融垄断的形成。我国情况则很不一样,在我国,市场经济正处于初步发育阶段,在金融体系中国家银行基本处于垄断地位,并且已经成为主要的宏观调控工具。因此债转投不会影响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
第二个问题是:银行资产要求流动性强,债权转股权有侵害储户利益的嫌疑。在我国国家银行负债中70%以上是居民储蓄,将银行大量不良债权转换为股权,意味着企业破产时银行优先受偿权丧失,经营风险增加。
第三个问题是:银行的债权转股权实质上是银企关系由借贷变为投资,这有悖我国金融分业管理(银行业务经营必须与投资、证券业务分离,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分离)的政策。
上述第二、第三个问题是不容回避的。它们的解决需要寻求一种既可实现债转股又能避开银行直接持股的变通方式,这就是债转股的间接方式。具体思路是:由某个投资中介机构筹资购买银行不良债权,然后以债权换股权,成为企业的控股方后对企业进行重组改造,待其扭亏增盈、逐步发展起来后,再以分得的利润或股权转让利得弥补投资成本。这样做的好处在于:
第一,它解决了保全银行信贷资产和避免银行直接持股的难题,有利于盘活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资产的回收,增加资产的流动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第二,投资中介按市场规则将银行不良债权买断,不但彻底了结了银企之间的不解“情缘”,而且铲除了不良债权债务关系再生的土壤,断了企业的“等、靠、要、赖”的念头。并且避免了债权托管方式的“换汤不换药”,最终仍由国家背包袱的结局。
第三,它有利于大中型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债转股后,企业受到产权关系的约束,将激发其自主经营的积极性,避免其“赖债”行为的发生。以此为契机,我们又可以按市场经济规则重新建立起健康的银企关系。
第四,对于投资中介机构而言,其角色由债权人变成了股东,可以名正言顺地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实行有效监管,增强对债务企业的约束力,从资本运营中获利。
那么,由谁来担当起这个投资中介的重任呢?
前不久,国家出台了“债权转股权”的金融政策,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投资主体,将有关商业银行的原有不良信贷资产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这就实现了将原来商业银行与企业部分不良债权债务关系,转化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与实施债转股的企业之间持股与被持股、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
目前,债转股已经进入试运行阶段。今年4月,中国信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从中国建设银行开始试点剥离不良贷款。近日,国务院又批准建立了华融、长城、东方三家资产管理公司,相应地剥离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的现有不良资产。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实施债权转股权后,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的持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力,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但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这种持股在一段时间后,将视企业经营状况,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收回资金。
从商业银行角度来说,所拥有的国有企业不良债权,其市场价值要低于账面价值,债转股必然有一定的折扣率,有可能损失部分国有经济利益,但是国家无需追加投入资金,重组代价最低。同时,国有企业摆脱债务压力与公司化改造可以同步进行,能使企业在短期内脱胎换骨。我们期待着债转股的成功运作。
责任编辑 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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