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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6 作者:蒋明贵 郑波 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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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行会计委派制,对提高大中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有条件的集体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规范其会计工作秩序,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但对于乡镇级行政事业单位尤其是人员少、机构小的单位,则应采取两种不同的办法实施财务统管。一是实行代理制,主要实施对象是收入少、资金流量小、业务量小的单位,如民政、计生、政府办、财办、农办、社保办、综治办、司法办,文化站、广播站、劳管所,农机站、农技站、水产站、经管站、城建等。对这类单位,应由财政所抽人,代理其会计工作,并实行财物统管。二是委派制,主要实施对象是财务管理较为规范、收入大、资金流量大、业务量大的一些单位,如教育、卫生、兽医、村账镇管办及水利等部门对这些部门实行会计委派,由委派会计对各部门的财务实行归并管理,如对教育、卫生等部门实行校账组管、所账院管、村账镇管,各单位的委派会计直接对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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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