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人们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采用转账支票、汇票等快捷手段进行支付和结算的形式越来越多,但随之也出现了不少问题。而其中一个突出问题是背书印章的预留和使用上不够严密和慎重,尤其是多次转让的票据,因出票人和持票人相距较远,中间环节多,更容易出问题,而且出了问题也难以查证。因此,笔者建议应充分发挥“印鉴卡”的作用。在票据背书转让过程中,接受转让方(即受票方)应要求对方出示预留银行“印鉴卡”,并据以核对票据背书章,确认一致无误后,方可接受;如属多次转让,应进行层递监督,最终由受理银行负责把关,对持票人所持票据及其使用印章认真核对,支付款项。转让方应主动出示“印鉴卡”以证明其背书的真实有效。
目前,由于企业在银行预留的“印鉴卡”都是企业盖章、签字,而没有银行的盖章签字,所以这种“印鉴卡”也难以真正发挥作用。笔者也建议进行改进,即“印鉴卡”一面由企业预留印鉴,另一面由银行盖章认可,银企各存一张,这样才更具说服力和可信度。平时银行和企业都要妥善保管“印鉴卡”,因故更换时,银行必须将旧卡收回作废,重新办理新卡。
责任编辑 温彦君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人们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采用转账支票、汇票等快捷手段进行支付和结算的形式越来越多,但随之也出现了不少问题。而其中一个突出问题是背书印章的预留和使用上不够严密和慎重,尤其是多次转让的票据,因出票人和持票人相距较远,中间环节多,更容易出问题,而且出了问题也难以查证。因此,笔者建议应充分发挥“印鉴卡”的作用。在票据背书转让过程中,接受转让方(即受票方)应要求对方出示预留银行“印鉴卡”,并据以核对票据背书章,确认一致无误后,方可接受;如属多次转让,应进行层递监督,最终由受理银行负责把关,对持票人所持票据及其使用印章认真核对,支付款项。转让方应主动出示“印鉴卡”以证明其背书的真实有效。
目前,由于企业在银行预留的“印鉴卡”都是企业盖章、签字,而没有银行的盖章签字,所以这种“印鉴卡”也难以真正发挥作用。笔者也建议进行改进,即“印鉴卡”一面由企业预留印鉴,另一面由银行盖章认可,银企各存一张,这样才更具说服力和可信度。平时银行和企业都要妥善保管“印鉴卡”,因故更换时,银行必须将旧卡收回作废,重新办理新卡。
责任编辑 温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