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财政部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应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其格式见文后),同时,还要按月把该表并入“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以便有关部门了解企业增值税的情况。但由于不少企业填报不符合要求,因而难以准确反映增值税实现和交纳情况。现就存在的主要问题,谈一点看法。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填列
不少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的应交、已交数分别填入了2行、7行,这是错误的。根据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没有销项税与进项税,其发生的应交、已交税款一律填入该表的第二部分“未交增值税”里的13行、14行。欠交或多交的应填入15行。而该表的第一部分“应交增值税”里的1至11行一律不能有数字。
二、一般纳税人的填列
1.转出多交和转出未交的确定
对一般纳税人来说,该表的两大部分(即“应交增值税”部分和“未交增值税”部分)都可能有数字。实际填报中,第5行“转出多交增值税”、第10行“转出未交增值税”出错最多。究意怎样填,企业可根据以下方法来确定:
首先要计算出应交增值税,在该表中,其计算公式是:1行+2行+3行+4行-6行,然后再看其计算的结果。
其结果为负数,表示有尚未抵扣的进项税,说明本期没有应...
按照财政部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应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其格式见文后),同时,还要按月把该表并入“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以便有关部门了解企业增值税的情况。但由于不少企业填报不符合要求,因而难以准确反映增值税实现和交纳情况。现就存在的主要问题,谈一点看法。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填列
不少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的应交、已交数分别填入了2行、7行,这是错误的。根据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没有销项税与进项税,其发生的应交、已交税款一律填入该表的第二部分“未交增值税”里的13行、14行。欠交或多交的应填入15行。而该表的第一部分“应交增值税”里的1至11行一律不能有数字。
二、一般纳税人的填列
1.转出多交和转出未交的确定
对一般纳税人来说,该表的两大部分(即“应交增值税”部分和“未交增值税”部分)都可能有数字。实际填报中,第5行“转出多交增值税”、第10行“转出未交增值税”出错最多。究意怎样填,企业可根据以下方法来确定:
首先要计算出应交增值税,在该表中,其计算公式是:1行+2行+3行+4行-6行,然后再看其计算的结果。
其结果为负数,表示有尚未抵扣的进项税,说明本期没有应交增值税。这时,如果第7行“已交税金”有数字,就表示已交的税金全部是“多交”的,就要将第7行的数字如数填入第5行“转出多交增值税”,这时,5行=7行。
如果1行+2行+3行+4行-6行的结果为正数,则表示本期实现了增值税,有应交税金。这时,要将此结果即应交税金减去第7行“已交税金”,相减的结果也有正、负两种情况:如果差额是正数,则表示有欠交,应该将这个差额即欠交数填入第10行“转出未交增值税”,同时,表中的关系应该是:10行=1行+2行+3行+4行-6行-7行。其差额如果是负数,则表示有“多交”,应将这个差额数填入第5行,这时,表中的关系应该是:5行=1行+2行+3行+4行-6行-7行。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某一个独立核算的企业来说,第5行与第10行只能是其中一行有数字,如果两行同时出现数字,则肯定有错。究竟哪一行该有数字,各企业可根据上述方法来确定。同时,还应将5行或10行的数字填入第13行“本期转入数”中。但是,对于汇总的企业来说,这两行可能都会有数字。那么汇总企业的“本期转入数”应如何填列呢?答案是:应将10行与5行轧抵后的数字填入13行,其公式是:13行=10行-5行。
因此,无论是独立企业,还是汇总单位,它们都适应这个公式。
2.已交增值税的填列
已交增值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本期交本期实现的税款(必须是在月底以前交纳的),另一种是本期交纳上期的欠税(它包括税法允许的本月初之前交纳属于上月的税款。因为对于这部分,税法上不作欠税处理,但会计上则作欠税处理)。对于本期交本期的,应填入第7行“已交税金”中,对于本期交纳以前的欠税,应该填入第14行“本期已交数”中。这样,如果计算企业总共交纳了多少税金,把第5行与第14行的数字加起来即可。
三、表中的内在关系
除了上述几个内在关系外,表中还有以下关系:
11行“期末未抵扣数”=1至5行之和-6至10行之和
13行=10行-5行
15行=12行+13行-14行
四、按表计算增值税的应交数、已交数、未交数
由于“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不能直接表明增值税的应交数、已交数和欠交数情况,因此必须通过计算得出结果。无论对独立核算企业,还是对汇总单位,都可以用以下公式来计算:
1、本期应交增值税=1行+2行+3行+4行-6行-8行-9行+13行+5行-10行
因为13行是“本期转入数”,它包含小规模纳税人的应交数,并加进了一般纳税人的10行“转出未交增值税”与5行“转出多交增值税”的轧抵数,所以为避免重复,必须加5行减10行(13行+5行-10行其实就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应交数,而1行+2行+3行+4行-6行-8行-9行则是一般纳税人的应交数)。
2、本期已交增值税=7行+14行
3、期末未交增值税=11行+15行
同时,根据“未交增值税=期初未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的公式,表中还应满足下列关系:
11行+15行=12行+(1行+2行+3行+4行-6行-8行-9行+13行+5行-10行)-(7行+14行)

责任编辑 宋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