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本不变原则是企业建立资本金制度中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它是指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在企业存续期内,除依法可转让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抽走,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企业不得任意增减资本总额。其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保证资本在保值基础上的不断增值。但资本不变原则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一条件下,资本允许变动,具体包括三种基本情形:一是企业为扩大经营规模而依法增资;二是依法减资;三是投资者依法收回投资。这三种情形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增减资本,由于对增资的问题研究较多,而对减资的问题,无论在会计理论上还是在会计实务中,都研究得比较少,因此本文仅就减资及其会计处理问题进行探讨。由于企业减资大多出于两种目的,一是资本过剩减资,二是严重亏损减资,笔者认为,应对这两种情况分别进行研究。
一、资本过剩减资及其会计处理
所谓资本过剩是相对而言的,指企业的投资规模大于经营规模,或者说与投资经营规模相比资本收益率相对过低。因此,对资本过剩而进行减资处理,是企业进行资本结构调整的需要。
在资本过剩情况下,企业一般以向投资者返还投资款方式来减资。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返还股款即意味着股份有限公...
资本不变原则是企业建立资本金制度中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它是指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在企业存续期内,除依法可转让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抽走,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企业不得任意增减资本总额。其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保证资本在保值基础上的不断增值。但资本不变原则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一条件下,资本允许变动,具体包括三种基本情形:一是企业为扩大经营规模而依法增资;二是依法减资;三是投资者依法收回投资。这三种情形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增减资本,由于对增资的问题研究较多,而对减资的问题,无论在会计理论上还是在会计实务中,都研究得比较少,因此本文仅就减资及其会计处理问题进行探讨。由于企业减资大多出于两种目的,一是资本过剩减资,二是严重亏损减资,笔者认为,应对这两种情况分别进行研究。
一、资本过剩减资及其会计处理
所谓资本过剩是相对而言的,指企业的投资规模大于经营规模,或者说与投资经营规模相比资本收益率相对过低。因此,对资本过剩而进行减资处理,是企业进行资本结构调整的需要。
在资本过剩情况下,企业一般以向投资者返还投资款方式来减资。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返还股款即意味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票。但由于股票发行价格与其面值不一定相等,且回购股票的价格与原发行价格也可能不等,当回购股票时,公司按其回购的股数与每股面值相乘计算的股本额注销股本,这一点勿须置疑,而对回购价格超出面值的部分,即回购股票损失应如何处理,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笔者认为,应视回购股票原发行价格的不同情况对回购损失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1.对回购的股票原属溢价发行的,首先冲销其溢价净收入,不足的用盈余公积金抵补;盈余公积金抵补后仍不足的部分,冲销股份有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2.对于回购的股票原属面值发行的,直接用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抵补。
为什么要采用上述处理方法呢?理由是:股票回购损失等同于股本溢价及权益的减少。下面举例说明。
例1:某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资本过剩,回购每股面值为1元的股票100万股,每股收购价为5元,该股票原发行价格为每股3元,发行时按发行价格5%支付手续费,则有:
冲销股本金额=100×1=100(万元)
回购股票损失=100×5-100=400(万元)
冲销溢价净收入=100×[3×(1-5%)-1]=185(万元)
若用盈余公积金抵补200万元,则冲销该股份有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00-185-200=15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股本 100
资本公积 185
盈余公积 2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500
如果在例1中原股票属面值发行,其它资料不变,则冲销该股份有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400-200=20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股本 100
盈余公积 2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500
二、严重亏损减资及其会计处理
当企业发生亏损时,一般用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弥补亏损,有时也可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但当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时,以注销资本的方式来抵补其亏损额,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以注销资本方式抵补亏损,企业的帐面利润就不再出现负数,因此从财务上看,有利于树立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在发生严重亏损时不作减资处理,企业经过努力经营后即使转亏为盈,按规定也得先用于弥补其亏损而不得向投资者发放股利或投资分红,如果企业长期不分红,将不利于企业投资信誉的提高,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因此,严重亏损减资从本质上说,是企业财务管理所运用的一种策略,它必然涉及到相应的会计处理问题。笔者认为,应视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而采取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
1.股份有限公司严重亏损减资的会计处理
股份有限公司是通过发行股票组建而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当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时,必须经股东代表大会特别决议,方可动用资本即股本抵补亏损,由于亏损减资作为股票发行的反面,冲销股本时对应承担的股本溢价也应冲销。下面举例说明。
例2:某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严重亏损,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以冲销股本的方式抵补其亏损额1000万元,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时每股净溢价为4元,则有:
注销的股本数=1000/(1+4)=200(万股)
冲销的股本金额=200×1=200(万元)
冲销的股本溢价额=200×4=800(万元)
根据上述计算资料,其会计分录为:
(1)决定用股本及股本溢价抵补亏损时:
借:股本 200
资本公积 800
贷:利润分配——亏损减资 1000
(2)会计期末结转亏损减资时:
借:利润分配——亏损减资 1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0
2.有限责任公司严重亏损减资的会计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不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组建而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当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严重亏损而决定用资本减亏时,其会计处理方法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应冲销“实收资本”账户,而不应冲减“股本”账户。下面举例说明。
例3:某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严重亏损,经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用减资的方式抵补其亏损额2000万元,经分析注销资本额1700万元,注销相应的资本溢价额300万元,会计分录为:
(1)决定用资本及其资本溢价抵补亏损时:
借:实收资本 1700
资本公积 300
贷:利润分配——亏损减资 2000
(2)会计期末结转亏损减资时:
借:利润分配——亏损减资 2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00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处理必然对企业财务报告产生一定影响.笔者建议,应在企业“利润分配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栏下增设一个“亏损减资”或“资本补亏”项目,并在财务状况说明书中充分揭示这一重大会计事项。
责任编辑 袁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