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个人所得税税法亦不断完善。但是,由于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不能及时学习、领会新的税法精神,极易发生办税人员对应税收入认识片面,对适用税率掌握不当,出现计缴错误的情况。因此,如何保证个人所得税在代扣代缴环节不流失,办税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时学习、掌握税务法规文件是关键。下面笔者就纳税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的税额计算问题谈谈自己的体会。
根据国税总局国税发(94)089号通知规定:纳税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应将全部奖金或年终加薪同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于合并计算后提高适用税率的,可采用月份所属奖金加当月工资、薪金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然后将当月工资、薪金加全部奖金或年终加薪,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此文的主要精神有两点:
1.纳税人对于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应与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只有当合并计算后提高适用税率的,方可通过计算月份所属奖金、找出适用税率的方法达到降低税率的目的。
但是,实际工作中,对于第二点都能较好...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个人所得税税法亦不断完善。但是,由于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不能及时学习、领会新的税法精神,极易发生办税人员对应税收入认识片面,对适用税率掌握不当,出现计缴错误的情况。因此,如何保证个人所得税在代扣代缴环节不流失,办税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时学习、掌握税务法规文件是关键。下面笔者就纳税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的税额计算问题谈谈自己的体会。
根据国税总局国税发(94)089号通知规定:纳税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应将全部奖金或年终加薪同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于合并计算后提高适用税率的,可采用月份所属奖金加当月工资、薪金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然后将当月工资、薪金加全部奖金或年终加薪,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此文的主要精神有两点:
1.纳税人对于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应与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只有当合并计算后提高适用税率的,方可通过计算月份所属奖金、找出适用税率的方法达到降低税率的目的。
但是,实际工作中,对于第二点都能较好掌握,对于第一点却存在误区。因为当合并计算后并未提高适用税率时,由于月份所属奖金加当月工资收入之和不足当月费用扣除标准时却成为不再计缴个人所得税之由,造成税款流失。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96)206号文件对(94)089号文件做了修订,不再允许降低税率,堵住了税款流失的漏洞。文件规定:纳税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要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于对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税款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应将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纳税人取得上述奖金的当月里,本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可将上述奖金收入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款。理解此文的关键在于注意适用税率方面的变化,即应注意计算时将纳税人的当月工资收入与一次取得数月奖金及年终加薪等分别按其各自适用税率予以计算。这样做既保证了国家税款不流失,又能在保证税款计算准确的前提下,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兼顾各方利益。下面笔者通过举例说明其在计算方法上(依北京地区的扣除标准)的不同。
例如:某公司职员王先生某年3月工资收入1040元,上年年终奖1200元,则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
1.(月工资收入1040元-月扣除额840元)×适用税率5%=10元
2.年终奖1200元×适用税率10%-25元=95元
3.应纳税款是:10元+95元=105元
若王先生当月工资收入440元,年终奖800元,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
(月工资收入440元+年终奖800元-月扣除额840元)×适用税率5%=20元
如果按(94)089号文件的精神计算,则当王先生工资收入1040元,年终奖1200元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
1.月份所属奖金(1200元/12月)+月工资收入1040元-月扣除额840元=300元,其对应的适用税率为5%;
2.应纳税款为:(月工资收入1040元+年终奖1200元-840元)×5%=70元
两者相比,应纳税款相差105元-70元=35元;
当王先生工资收入440元,年终奖800元时,根据(94)089号文件精神,因其月工资收入与月份所属奖金之和不足840元,实际工作中极易因曲解而不交税,漏缴税款。
根据上例可以看出,如果办税人员不能及时掌握税法,将会导致税款流失。因此,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过程中,代扣代缴的关键是要提高办税人员的政策、业务素质和全社会的支持与帮助。
责任编辑 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