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中国财政杂志社
官方微信
中国财政
微信公众号
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7 作者:张培文
[大]
[中]
[小]
摘要:
在实际工作中,单位的收支原始凭证都要经出纳登记了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帐后定期将凭证传递给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再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登记有关帐簿。但在实际工作中钻未传凭证空子的情况却很多。一些单位听到要审计、检查的风声就授意出纳人员压票不传,等到审计或检查结束后才将有关凭证传递给会计,这些出纳未传的收支凭证成了单位的“蓄水池”和“避风港”,大量违纪违规问题掩藏其间;个别出纳人员也乘机搞公款私存,牟取私利。因此,加强对出纳人员未传递凭证的监督检查十分必要,审计、财务检查部门要特别注意对出纳未传递凭证的检查。
责任编辑 宋军玲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