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实际工作中,单位的收支原始凭证都要经出纳登记了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帐后定期将凭证传递给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再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登记有关帐簿。但在实际工作中钻未传凭证空子的情况却很多。一些单位听到要审计、检查的风声就授意出纳人员压票不传,等到审计或检查结束后才将有关凭证传递给会计,这些出纳未传的收支凭证成了单位的“蓄水池”和“避风港”,大量违纪违规问题掩藏其间;个别出纳人员也乘机搞公款私存,牟取私利。因此,加强对出纳人员未传递凭证的监督检查十分必要,审计、财务检查部门要特别注意对出纳未传递凭证的检查。
责任编辑 宋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