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使政府部门无法掌握真实情况,家底不清,调控无据。一些地区为扭转这种情况,从直接委派会计人员入手,试图强化对各单位的会计监督。据了解,目前全国有40多个市、县、镇进行了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其中有10多个地区实行了会计人员委派制。现介绍几种委派制试点地区的主要做法。
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向国有公司委派财务总监
深圳市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从1994年起试行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向大、中型国有公司委派财务总监。1995年9月,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财务总监的法律地位,使委派财务总监的做法全面推开。财务总监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并确认其任职资格后,经市国资委同意,属市国有全资企业的,由市国有资产产权部门委派任职;市属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总监,由产权部门向企业董事会推荐,经法定程序成为董事会成员并由企业董事会聘任。企业财务总监一般设专职,不得由董事会正、副董事长、经营班子成员或总会计师、财务部长、审计部长兼任。财务总监的职责主要是:第一,审核企业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并与...
近年来,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使政府部门无法掌握真实情况,家底不清,调控无据。一些地区为扭转这种情况,从直接委派会计人员入手,试图强化对各单位的会计监督。据了解,目前全国有40多个市、县、镇进行了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其中有10多个地区实行了会计人员委派制。现介绍几种委派制试点地区的主要做法。
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向国有公司委派财务总监
深圳市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从1994年起试行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向大、中型国有公司委派财务总监。1995年9月,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财务总监的法律地位,使委派财务总监的做法全面推开。财务总监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并确认其任职资格后,经市国资委同意,属市国有全资企业的,由市国有资产产权部门委派任职;市属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总监,由产权部门向企业董事会推荐,经法定程序成为董事会成员并由企业董事会聘任。企业财务总监一般设专职,不得由董事会正、副董事长、经营班子成员或总会计师、财务部长、审计部长兼任。财务总监的职责主要是:第一,审核企业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并与经理共同确认其准确性后报本企业董事会和市产权部门;第二,参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第三,与企业经理实行重大财务收支联签制度。凡是企业经营性、融资性、投资性、固定资产资金支出和汇往境外资金以及担保贷款的事项,超过一定限额的,都必须由经理和财务总监联合批准签发后方能执行。这是财务总监最有实质权力的规定,可以保证财务总监有效行使职权。与职权相对应,财务总监也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对企业上报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的真实性,与经理共同承担责任;对国有资产的流失承担相应责任;对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企业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为加强对财务总监的管理,深圳市制定了相应制度。第一,定期报告制度。规定财务总监每半年向国资部门报告一次本企业资产和经济效益变化的情况,对企业有关经营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第二,持证上岗制度。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由市国资办按有关程序考核确认并发证。第三,业绩考核制度。市国有资产产权部门对派出的财务总监定期进行考核,一般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论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档次,考核结论记入本人档案,作为续聘、解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第四,利益挂钩制度。财务总监的住房、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由所在企业按行政副职同等待遇发放;效益工资和年度奖金由派出部门根据考核情况核定数额并发放,款项从企业上交利润中专项列支。
从目前试行情况看,在派出的21位财务总监中,有70%的财务总监开展工作比较顺利,发挥了显著作用,进而对企业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也分担了许多压力(会计人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往往寻求财务总监的支持)。但也有个别企业的财务总监工作开展不顺利。据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有关同志介绍,委派财务总监的21家企业,没有发现重大国有资产流失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襄樊市由会计局统管统派会计人员
襄樊市自1988年成立全国第一家地级市会计局之后,即在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襄樊市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采取的是分步实施,归口管理的办法。
1997年5月襄樊市决定在市城建局和市机械局系统的单位和预算内国有企业实行会计统管统派试点。具体做法是:以会计机构、会计地位和会计职责三不变为前提,由市会计局对会计人员实行统管统派,重点管理会计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任免、工作调动、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和工资奖金的发放等。对单位主管会计的任免,由单位提出意见,主管部门考核,会计局审批;对财会机构负责人的任免,由单位提出意见,主管部门和会计局共同考核后,由市会计局审批,属县处级职务的,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单位时,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会计局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会计人员的工资、奖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建立会计统管统派工资及奖励基金帐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根据管理部门缴款通知,统管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标准每半年一缴纳,按月发放,奖金按人均两个月工资计算,一次缴清,年底考核后按工作业绩一次发放。
甪直镇对乡镇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
甪直镇地处江苏苏州市,1990年该镇将原来隶属于镇财政所的会计服务站更名为受镇政府直接领导的会计管理站,下设人事、教育、企管三个组,镇长亲自兼任站长,其他人员由镇财政所、镇经营管理办公室联合组成。会计管理站负责对全镇乡镇企业的主办会计、出纳员、材料会计和统计员(简称“四大员”)实行直接管理。会计管理站拥有三大权力、六项任务。三大权力:一是人事调配权。凡企事业单位“四大员”的人事任免和调配,直接由管理站决定,厂长经理(包括租赁企业)无权擅自聘用或解聘会计。二是工资管理权。镇办企业主办会计的工资全部实行统筹,由管理站根据每月考核实绩统一发放,其余人员经会计管理站考核核定后,由企业发放。三是职称评审权。会计管理站的主要任务:一是根据会计任职条件,坚持考核发证,持证上岗,同时通过公开招收和培训新人员,补充人员不足和取代不称职在岗人员,把竞争机制引进会计队伍;二是在着力提高企管队伍素质上下功夫,通过强化培训,使在职会计人员达到中等专业水平;三是根据镇每年的经济目标,制订完善岗位责任制;四是每月进行严格考评,对“四大员”进行定量考核,记录备案,以此作为财会人员全年工资奖金和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五是通过加强会计管理把企业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六是承担“厂长离任审计”、“财务定期会审”、“基建工程监督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和检查。
甪直镇自试行会计人员委派制以来,有效维护了集体资产,制约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良行为,如私设“小金库”、“帐外帐”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四大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促进了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堵塞了企业管理中的各种漏洞。
责任编辑 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