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日益扩大,引进吸收外资的方式也日趋增多。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发行上市外资股,不仅能为境内发行股票公司募集资金,而且还能寻找国际合作伙伴,推动企业的国际化,促进我国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本文仅就发行上市外资股在会计核算上应遵循的有关规定及与之相适应的会计处理作初步探讨。
一、外资股上市的空间及有关规定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经证券委员会批准,可以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也可以向境外的投资者募集股份,其股票在境外上市。
(一)境内上市外资股,是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用外币认购和进行交易,专供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投资者购买的股票。这种股票采取记名形式,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与内资股股东,享有同等权利和履行同等义务。发行股票公司在会计核算上,应遵循以下几项规定:
1.应在具有经营外汇业务资格的境内银行开立外汇帐户。承销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商,应在承销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所筹款项划入发行股票公司的外汇帐户。
2.向外资股的股东支付股利及其他款项时,要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外币支付。
3.支付股利...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日益扩大,引进吸收外资的方式也日趋增多。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发行上市外资股,不仅能为境内发行股票公司募集资金,而且还能寻找国际合作伙伴,推动企业的国际化,促进我国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本文仅就发行上市外资股在会计核算上应遵循的有关规定及与之相适应的会计处理作初步探讨。
一、外资股上市的空间及有关规定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经证券委员会批准,可以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也可以向境外的投资者募集股份,其股票在境外上市。
(一)境内上市外资股,是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用外币认购和进行交易,专供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投资者购买的股票。这种股票采取记名形式,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与内资股股东,享有同等权利和履行同等义务。发行股票公司在会计核算上,应遵循以下几项规定:
1.应在具有经营外汇业务资格的境内银行开立外汇帐户。承销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商,应在承销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所筹款项划入发行股票公司的外汇帐户。
2.向外资股的股东支付股利及其他款项时,要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外币支付。
3.支付股利及其他款项所需的外币,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
4.外资股的股利及其他收益依法纳税后,可以汇出境外。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是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境外上市的外资股份。境外上市是指股票在境外公开的证券交易所流通和转让。这种股票也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采取记名股票形式,并仅限于境外人士以外币购买。发行时,可以采取向境外特定人或非特定人募集的方式进行。依据其在境外上市的地点不同,外资股的名称也不一样,如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被称为“H股”;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则称为“N股”,等等。发行股票公司,在会计核算上应遵循以下几项规定:
1.要建立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的名册。股东名册正本委托境外代理机构管理,其副本则要备置于公司的住所。
2.应在具有经营外汇资格的境内银行开设外汇帐户,将承销商汇来的筹资款项存入外汇帐户。
3.支付外资股的股利及其他款项,也要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并用外币支付。
4.支付的股利及其他款项所需的外币,应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
5.股份有限公司所编制的向境内和境外公布的信息披露文件,在内容上要一致,不得相互矛盾。
二、上市外资股的会计处理
境内、境外上市的外资股应怎样进行核算,是上市外资股公司比较关心的问题。笔者试以下例说明。
(一)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会计处理
1.假定某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发行境内上市的外资股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人民币6元,委托A承销商代为发行;代发行的手续费按实际发行额(每股6元)的6‰计算;自实际发行日起1个月内将全部筹资款划入该公司在银行设立的外汇存款户。经双方按有关规定和比率测算,购1股需交的外币量为:美元0.7232,港币5.6。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约定的日期进行结算,发售外资股收取的币种有:300万股款收美元,200万股款收港币,该公司在银行开立了美元和港币两个存款帐户。当日人民币汇价:基准汇价美元8.2966、港币1.0716。
美元=3000000×0.7232=2169600
港币=2000000×5.60=11200000
根据以上资料,作如下帐务处理:
(1)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18000303.36(2169600×8.2966)
—港币户
12001920(11200000×1.0716)
贷:股本—外资股 5000000
资本公积 25002223.36
(2)付承销商手续费
手续费=5000000×6×6‰=180000
借:资本公积 18000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180000
2.年终根据董事会决议进行分配
(1)假定该公司共有1.6亿普通股,董事会决定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4元。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64000000
贷:应付股利—内资股股利 62000000
—外资股股利 2000000
(2)在实际发放现金股利时,将扣除应由投资者负担的个人所得税后的部分,按预先的约定汇给股东(汇费由公司负担)。公司以自有外币(假定是美元)存款支付,同时付银行汇款费用193.12美元(支付日美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8.285)。
代扣的个人所得税=2000000×20%=400000
借:应付股利—外资股股利 400000
贷:应交税金—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400000
将人民币股利折成美元=1600000÷8.285=193120.10
借:应付股利—外资股股利 1600000
财务费用 1600(193.12×8.285)
贷:银行存款 1601600
(3)若向银行购汇支付股利及相关款项,美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8.285;银行确定的人民币外汇汇率:美元现钞现汇卖出价为8.29,则:
需购美元=1600000÷8.285+193.12=193313.22
购美元需支付的人民币=193313.22×8.29=1602566.60
购入美元时: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1601600(193313.22×8.285)
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966.6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1602566.60
若购入的外币不入存款户,直接汇付使用,可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股利—外资股股利 1600000
财务费用—其他 1600
—汇兑损失 966.6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1602566.60
(二)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会计处理
1.某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发行在香港上市的外资股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人民币6元,由香港B包销商包销,每股收5.6港币,手续费按1%计算。B包销商在包销协议约定期内将发售款扣除手续费后的部分已如数汇来(港币),收款日港币的人民币基准汇价为1.0716。
应收港币=5000000×5.6=28000000
应付手续费(港币)=28000000×1%=280000
净汇来港币=28000000-280000=27720000
借:银行存款—港币户29704752(27720000×1.0716)
贷:股本—外资股 5000000
资本公积 24704752
2.根据有关规定,境外上市的外资股年终分配的股利,在中国境内不交个人所得税,因此,应将分配的人民币股利折算成有关外币汇给股东。
3.做好外资股股东名册的登统工作。
利润分配等的会计处理均与前例相同。不重述。
责任编辑 温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