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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5 作者:吕庚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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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两年来,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和检查工作质量,减轻企业负担,不少检查组采取调帐方式,把企业一定时期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带来,集中检查,直到问题处理完毕才退还。但是,一些检查组采取不收到罚款不退还帐簿等办法,拖延时间较长,严重影响了企业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加重了企业会计人员的工作负担。为此,建议有关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把企业认定书和处理决定交当地财政局大检查办公室处理或采取其它处理方式,以保证及时退还企业的会计资料。
责任编辑 温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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