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有些单位领导在审批发票时,为节约时间,采用结报封面审批办法,即报销人将签上名字的数张原始发票合在一起做一张结报封面,由审批人在结报封面上签字后报销。这种“创新”方式目前虽然还是少数,但却有蔓延、发展之势。有的单位甚至不需要在每张发票或结报封面上签字审批,而只是在发票或结报封面上盖上事先刻好的“准报”印章即可报销。这种表面看似省时、省力的做法,其实危害很大。一是不便于稽核人员审核,导致只注重看封面,而忽视对里边发票的审核,特别是在发票较多时,该报与不该报的发票混在一起,更容易蒙混过关;二是由于审批、稽核诸环节职责不清,同事之间、科室之间可能产生不必要的误会、矛盾;三是财务部门如果不认真把关,而是听之任之,马虎了事,势必会导致国家、集体财产损失。
笔者以为,审批人在审批发票时起码要做到以下三条:
第一,审核发票是否可以报销,该逐张发票审批的,一张也不能漏签。
第二,审批者应多了解国家及本行业的财务政策、制度、规定,认真把好审批关。
第三,多与财务部门联系,对疑点较多的开支,最好采取财务先审、领导后批的做法。
责任编辑 许太谊
目前,有些单位领导在审批发票时,为节约时间,采用结报封面审批办法,即报销人将签上名字的数张原始发票合在一起做一张结报封面,由审批人在结报封面上签字后报销。这种“创新”方式目前虽然还是少数,但却有蔓延、发展之势。有的单位甚至不需要在每张发票或结报封面上签字审批,而只是在发票或结报封面上盖上事先刻好的“准报”印章即可报销。这种表面看似省时、省力的做法,其实危害很大。一是不便于稽核人员审核,导致只注重看封面,而忽视对里边发票的审核,特别是在发票较多时,该报与不该报的发票混在一起,更容易蒙混过关;二是由于审批、稽核诸环节职责不清,同事之间、科室之间可能产生不必要的误会、矛盾;三是财务部门如果不认真把关,而是听之任之,马虎了事,势必会导致国家、集体财产损失。
笔者以为,审批人在审批发票时起码要做到以下三条:
第一,审核发票是否可以报销,该逐张发票审批的,一张也不能漏签。
第二,审批者应多了解国家及本行业的财务政策、制度、规定,认真把好审批关。
第三,多与财务部门联系,对疑点较多的开支,最好采取财务先审、领导后批的做法。
责任编辑 许太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