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票和收据是一个单位的重要收入凭证。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要求: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目前,不少单位的会计人员都将作废票据保存在备查的整本票据存根联中(即“连同存根一起保存”),而不与入帐的记帐联一起保存。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太妥当。
其一,按照票据管理的要求,单位会计主管人员或稽核人员在与出纳人员或收款人员结算票据收入款时,首先要对入帐的记帐联顺序号码逐一清点和核销,当发现入帐的记帐联中有缺号时,还必须另在票据存根联中核查该缺号是否为作废票据。
其二,收入记帐凭证中所附的票据记帐联,将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接受多项次的财税监督检查,如民主理财、财务审计、财政监督、税务稽查等。当检查中发现记帐联有缺号时,如果票据存根联已向财税部门缴销,或者票据存根联已报经财税部门查验后销毁,此时就失去了认定票据记帐联中的缺号即是作废票据的有效证明。
鉴于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应将作废票据的发票(收据)联和记帐联与其它入帐的记帐联一起连号,同作为收...
发票和收据是一个单位的重要收入凭证。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要求: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目前,不少单位的会计人员都将作废票据保存在备查的整本票据存根联中(即“连同存根一起保存”),而不与入帐的记帐联一起保存。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太妥当。
其一,按照票据管理的要求,单位会计主管人员或稽核人员在与出纳人员或收款人员结算票据收入款时,首先要对入帐的记帐联顺序号码逐一清点和核销,当发现入帐的记帐联中有缺号时,还必须另在票据存根联中核查该缺号是否为作废票据。
其二,收入记帐凭证中所附的票据记帐联,将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接受多项次的财税监督检查,如民主理财、财务审计、财政监督、税务稽查等。当检查中发现记帐联有缺号时,如果票据存根联已向财税部门缴销,或者票据存根联已报经财税部门查验后销毁,此时就失去了认定票据记帐联中的缺号即是作废票据的有效证明。
鉴于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应将作废票据的发票(收据)联和记帐联与其它入帐的记帐联一起连号,同作为收入记帐凭证的附件,使作废票据和入帐的记帐联一起装订在记帐凭证簿之中形成会计档案,从而得到长期的保存。这样,消除了作废票据在入帐的记帐联中的缺号现象,既有利于对票据记帐联号码的清点和核销,也便于对此项内容进行财税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 周文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