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内贸易部最近根据国内市场运作情况,提出企业行使定价权的6条办法:充分运用价值规律,由企业自主定价或调整价格;以进货价为计划基础,制定市场可销价格,或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批量作价、协议作价等多种灵活形式;把作价中包括的费用、税金和利润算为加价率,根据各类商品的流转环节、市场供求及商品特点等具体情况确定价格;合理制定和灵活运用各种商品的差价,可不受过去行政部门规定的差价限制;放开商品价格要求本着“政府放权、企业严管、放而不乱、活而有序”的原则;推行行业协议价格,对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价格较高和市场反应敏感的主要商品价格,要通过行业协议,由企业共同制定。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