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税字〔199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三、对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的捐赠,经主管税务机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关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个案批准其按第二条的规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定处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一)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是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干规定》(国发〔1996〕3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对宣传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捐赠是文化单位的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指纳税人通过县及县以上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或经
一、宣传文化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对文化馆或群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缴纳所得税。为支持宣传文化众艺术馆的捐赠。单位的发展,在2000年底以前,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所(二)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捐赠必须用于社属宣传文化企业上年上缴所得税的实际入库数,建立会公益性的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对开展经营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在预算中列支。性、商业性活动和项目以及其附属经营单位,均不享受
二、在2000年底以前,纳税人通过文化行...
财税字〔199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三、对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的捐赠,经主管税务机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关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个案批准其按第二条的规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定处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一)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是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干规定》(国发〔1996〕3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对宣传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捐赠是文化单位的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指纳税人通过县及县以上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或经
一、宣传文化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对文化馆或群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缴纳所得税。为支持宣传文化众艺术馆的捐赠。单位的发展,在2000年底以前,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所(二)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捐赠必须用于社属宣传文化企业上年上缴所得税的实际入库数,建立会公益性的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对开展经营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在预算中列支。性、商业性活动和项目以及其附属经营单位,均不享受
二、在2000年底以前,纳税人通过文化行政管理部此优惠政策。门或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对下列文化事(三)纳税人必须出具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捐赠法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救济性捐赠范围,在年度应纳税文书,以及由纳税人所在地县及县以上财政部门和文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在化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被捐赠单位属非生产经营性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的证明文件,税务征收机关凭上述文件在计算应纳税
(一)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和京所得额时对捐赠按规定予以扣除。剧团及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体的捐赠;各级财税部门在个案处理这类问题时要进行严格
(二)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审核和监督。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捐赠;四、本通知从1997年1月1日起实行。
(三)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199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