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4 作者:江西省财政厅商贸处
[大]
[中]
[小]
摘要:
江西省是全国主要产粮省区之一,每年粮食产量都稳定在300亿斤左右,国家合同定购54.3亿斤。1996年,总产达350亿斤,创历史最高水平。粮食丰收带来库存充足,粮食市场也由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价格稳中有降,致使粮食销调不畅,库存积压,粮食经营面临着极为严峻的形势。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粮食企业面对不利的市场环境,狠抓扭亏增盈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1996年全行业盈亏轧抵实现利润8071万元,其中:政策性企业实现利润5845万元,经营性企业实现利润2226万元。全省11个地市不仅当年没有出现新挂帐而且还略有盈利,实现了省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同时,1996年我省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41597万元,占挂帐总额的22.4%,超额完成了与中央签订的责任书规定的消化挂帐任务。截止1996年末,我省累计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91770万元,占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总额的49.42%。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我省是一个农业省,又是粮食大省。粮食和粮食财务在我省国民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省委、省政府对粮食工作非常重视,一再强调抓好粮食流通和粮食企业财务,帮助粮食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并对粮食财务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不仅是粮食...
江西省是全国主要产粮省区之一,每年粮食产量都稳定在300亿斤左右,国家合同定购54.3亿斤。1996年,总产达350亿斤,创历史最高水平。粮食丰收带来库存充足,粮食市场也由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价格稳中有降,致使粮食销调不畅,库存积压,粮食经营面临着极为严峻的形势。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粮食企业面对不利的市场环境,狠抓扭亏增盈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1996年全行业盈亏轧抵实现利润8071万元,其中:政策性企业实现利润5845万元,经营性企业实现利润2226万元。全省11个地市不仅当年没有出现新挂帐而且还略有盈利,实现了省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同时,1996年我省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41597万元,占挂帐总额的22.4%,超额完成了与中央签订的责任书规定的消化挂帐任务。截止1996年末,我省累计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91770万元,占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总额的49.42%。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我省是一个农业省,又是粮食大省。粮食和粮食财务在我省国民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省委、省政府对粮食工作非常重视,一再强调抓好粮食流通和粮食企业财务,帮助粮食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并对粮食财务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不仅是粮食财务的领导者、管理者监督者,也是最终的经济责任承担者。
去年年初,省政府就制定了1996年粮食经营目标,即不出现新增挂帐,并按规定消化老挂帐。同时对定购粮食继续实行“四定”包干。但是,市场供求的变化导致了全行业亏损,而且呈加速增长之势。对此,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适时召开粮食企业扭亏增盈紧急会议,研究办法和措施,明确提出了1996年粮食企业不发生政策性亏损和消化历史挂帐20%的工作目标。同时要求,面对全国粮食企业出现的巨额亏损,江西省粮食企业不能有“少亏吃亏”的思想,要抛弃幻想,不能打国家的主意。完成工作目标,既是一项重大的经济任务,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从而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抓好粮食财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实现全年不出现新增挂帐奠定了基础。
(二)积极参与,当好参谋
围绕省政府提出的1996年不发生新的政策性挂帐和消化历史挂帐20%的目标,我省始终把粮食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1.积极参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精神,省财政厅与省物价局、省粮食局一起,按照兼顾企业、财政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对1996年粮食购销价格水平实事求是地进行了核定,特别就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对粮食企业和地方财政的影响进行了仔细的测算,并将改革后的补贴计划及资金来源及时向领导作了专题汇报。
2.为了妥善解决好因1996年粮食购销政策出台及粮食政策性收购等造成的政策性亏损,省财政厅在作了充分的调查研究之后进行了细致、客观的测算,并据此提出具体的补贴项目和分项补贴金额,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按照省政府确定的补贴意见,财政部门克服财力弱、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在极短的时间内落实了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资金来源,同时加强资金调度,保证了各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节约了粮食企业的利息支出,有力地促进了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
3.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财政厅提出三个方面扭亏增盈意见和措施:一是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保证粮食企业扭亏增盈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不得向粮食企业乱摊派、乱集资、乱开支出口子,哪级政府出台政策新增加的支出,由哪级政府负责弥补,不得挂在粮食企业帐上。二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确保不发生新的亏损。其主要措施是抓住粮食销售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合理调度资金,减少利息支出,组织力量清收货款,打捞沉淀资金,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投资和社会集团购买力,不得建楼堂馆所,亏损企业不得购置小汽车,清理大哥大,压缩业务招待费,清退临时工,节约劳务费,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报刊杂志费、水电费实行包干,超支自理,严把粮食部门进人关、分流人员,发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养种殖业,努力创收。三是各级粮食主管部门和财政、银行、税务、工商、物价等部门密切配合,抓好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通过粮食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要及时下拨,防止挤占挪用,银行不合理加罚息要清退,税务部门对国家给予粮食企业的优惠政策要落实。工商物价部门重点管理好粮油市场,打击不法商贩。
4.加强对粮食企业的财务监督。首先,财政部门加强了对各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规定各项补贴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搞楼堂馆所和非生产性建设,应该拨付给粮食企业的各项补贴资金,要及时、足额拨补到位,不得挤占或截留挪用。其次,在“两线”运行机制落实过程中,财政部门牢牢把握财务核算这个中心,深入到粮食企业,帮助企业设计“两线”运行的操作方案、核算方法,建立健全“两线”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两线”运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商业性费用挤入政策性费用,虚增政策性亏损。
5.为确保完成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消化任务,省财政明确提出,各级财政部门要象抓财政收支平衡一样抓好消化挂帐工作,并把消化挂帐工作列入江西省“九五”财源建设的实现目标之一。去年8月,省财政印发了《1996年消化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目标落实情况统计表》,要求各地市财粮两家按照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原则,将消化挂帐资金分项落实。同年12月份,为督促各地加强资金调度,保证资金按时进入挂帐专户,省财政厅用明传电报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1996年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市财政局将消化挂帐资金到位情况经同级农发行签注审核意见后上报省财政厅。以上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挂帐消化工作,使消化挂帐资金落到实处,不含水分。
(三)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粮食购销不畅,造成粮食库存积压,商品流通费用猛增。面对这种情况,全省粮食企业按照“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成本、费用为重点,以推动整个企业全面科学管理”的工作思路,排难而上,开拓进取,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购销政策的同时,积极加强内部管理,努力开展增收节支。
1.转换机制,“两线”运行。1996年我省进一步完善粮食财务体制,深化“两线”运行改革,切实划分粮食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经营,实行“定额、定员、定岗”,进行人员分流,加大商业性经营的力度。通过划分业务、人员和财务,分清粮食政策性盈亏与经营性盈亏,端掉了粮食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如奉新县实行“三定”后,政策性业务人员减少到545人,占全县粮食系统总人数的37.92%,分流人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大大压缩了政策性业务的费用开支。
2.盘活库存,搞活经营。粮食调销不畅,库存积压,又不能拒收、限收农民交售的粮食,而粮食市场不景气,粮食销不出去,不仅要增加利息和保管费用,而且加重了仓容压力,增加了扩容支出。面对这双重的压力,我省各级粮食企业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促销措施,努力拓宽粮食销售渠道,千方百计扩大粮食销售,以缓解仓容压力,减少库存商品资金占用,减少利息、费用支出。如崇仁县抽调得力人员开拓外销市场,去年1—10月共扩销粮食5000万公斤,资金全部回笼。
3.加强货款催收,减少结算资金占用。我省大部分县、市粮食部门都成立了内部结算中心,负责粮食系统内部之间资金结算和调度,既节约了存贷利差,又有利于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控,保证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安全、有效。同时,各级粮食企业积极组织货款回笼,一方面采取措施减少新的货款欠收,另一方面组织力量,加大清欠力度。千方百计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
4.加强费用管理,压缩费用支出。商品流通费用大量增加,是造成粮食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我省粮食企业结合实际,着重从招待费、电话费、非生产性商品购置和用车等方面入手,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如瑞昌市粮食局规定,对亏损企业实行“五停”,即停止使用移动电话、停止报销公费住宅电话、停止超标准接待、停止非生产性商品购置、停止非生产性用车。
5.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各地粮食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粮食部门的经营优势和经营设施,开拓种、养、加业务,对粮油产品进行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实现粮食产品的高附加值。如南城县粮食系统大办实业,1996年采取财政部门扶一点,企业自筹一点,银行贷一点的办法,投资1000多万元,新上工业项目3个,开发林果业400亩,水养面积200亩,兴办完善第三产业6个,建设综合开发基地1个。截止去年9月底,实现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8%。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