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流通行业实行增值税后,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一律开具增值税发票。对经营品种繁多的商业批发企业,为减轻工作量,节省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允许按具体销售的品名、规格、单位、数量、价格、销售金额采用增值税发票的附件进行开票(以下简称附件),最后按若干张附件汇总一张增值税销售发票。税制改革实施已近三年时间,但对附件上应标什么价格,至今还不统一。有的单位标不含税价,有的单位标含税价。结果是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又造成了会计核算的混乱。在当前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中,很有必要进行规范统一。笔者建议应统一为不含税价。
理由一:实行增值税以后,增值税是价外税,应从原来的商品价格中分离出来。
理由二:根据现行流通行业会计制度,零售企业购进商品应以不含税价用“商品采购”科目进行核算。零售企业如果接受了含税价附件,财务部门要按品种逐个换算成不含税价才能入帐;零售柜组同样要逐个换算成不含税价才能填制商品验收单,并计算商品进销差价。在财务和业务分别换算中,往往会发生尾数的计算差异,使会计核算发生频繁的调整帐户,增加核算难度。
责任编辑 宋军玲
流通行业实行增值税后,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一律开具增值税发票。对经营品种繁多的商业批发企业,为减轻工作量,节省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允许按具体销售的品名、规格、单位、数量、价格、销售金额采用增值税发票的附件进行开票(以下简称附件),最后按若干张附件汇总一张增值税销售发票。税制改革实施已近三年时间,但对附件上应标什么价格,至今还不统一。有的单位标不含税价,有的单位标含税价。结果是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又造成了会计核算的混乱。在当前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中,很有必要进行规范统一。笔者建议应统一为不含税价。
理由一:实行增值税以后,增值税是价外税,应从原来的商品价格中分离出来。
理由二:根据现行流通行业会计制度,零售企业购进商品应以不含税价用“商品采购”科目进行核算。零售企业如果接受了含税价附件,财务部门要按品种逐个换算成不含税价才能入帐;零售柜组同样要逐个换算成不含税价才能填制商品验收单,并计算商品进销差价。在财务和业务分别换算中,往往会发生尾数的计算差异,使会计核算发生频繁的调整帐户,增加核算难度。
责任编辑 宋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