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笔者在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检查时,发现一些违纪违规问题:一是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虚报税利,多提效益工资;二是未完成核定挂钩基数企业不按规定扣减工资增长基金;三是大部分企业尚未按规定建立工资储备制度,而是分光吃光;四是将应在工资总额报支的费用及工资性收入列入生产成本及福利;五是为了完成上级考核的利润指标,少提效益工资。六是一些企业将代支付的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金滞留企业充作流动资金,不及时上交给劳动部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健全和完善企业工资管理制度,强化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管理和监督。
1.正确核定企业工效挂钩基数。劳动、财政部门在核定企业挂钩基数时,要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企业近两三年的生产、经营、效益、税利情况,以及企业发展趋势,参照其他地区同类别企业的标准予以核定,防止出现核定基数偏低或偏高。
2.企业要编制单位全年工资收支计划,做到心中有数,做好资金调度,保障职工工资发放,规范企业工资管理。
3.企业内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企业劳资部门应每月对发放的工资进行审查,做到不超计划;财务部门要保证发放工资的资金,不拖欠工人工资。对于要超挂钩基数发放或动用上年工资...
最近,笔者在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检查时,发现一些违纪违规问题:一是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虚报税利,多提效益工资;二是未完成核定挂钩基数企业不按规定扣减工资增长基金;三是大部分企业尚未按规定建立工资储备制度,而是分光吃光;四是将应在工资总额报支的费用及工资性收入列入生产成本及福利;五是为了完成上级考核的利润指标,少提效益工资。六是一些企业将代支付的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金滞留企业充作流动资金,不及时上交给劳动部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健全和完善企业工资管理制度,强化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管理和监督。
1.正确核定企业工效挂钩基数。劳动、财政部门在核定企业挂钩基数时,要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企业近两三年的生产、经营、效益、税利情况,以及企业发展趋势,参照其他地区同类别企业的标准予以核定,防止出现核定基数偏低或偏高。
2.企业要编制单位全年工资收支计划,做到心中有数,做好资金调度,保障职工工资发放,规范企业工资管理。
3.企业内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企业劳资部门应每月对发放的工资进行审查,做到不超计划;财务部门要保证发放工资的资金,不拖欠工人工资。对于要超挂钩基数发放或动用上年工资结余及工资储备金的,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批准。
4.劳动、财政、审计部门应把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检查、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坚持进行必要的监督,保障企业职工的收入,并对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 宋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