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赊销、赊购会计处理中,常常涉及到应收帐款和应付帐款等会计事项,此类债权、债务科目的入帐价值应合理确认。特别是在存在着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情况下,准确合理地确认应收帐款和应付帐款的入帐价值,对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报表中有关项目具有直接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收及预付帐款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记帐”。通常情况下,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应按买卖双方在成交时的实际金额记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灵活运用信用条件,是促进销售,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手段。因此,在确定应收帐款或应付帐款的入帐金额时,还要考虑到折扣因素。
在采用商业折扣的情况下,企业的应收帐款或应付帐款的入帐金额应按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售价加以确认。如:甲公司出售A型材料,售价1000元/吨,购货100吨以上,可得10%的商业折扣,若乙公司购此材料100吨,货款未付,则买、卖双方的会计处理如下(若不考虑增值税):
卖方:
借:应收帐款〔1000×(1-10%)×100〕 9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90000
买方:
借:材料采购等 90000
贷:应付帐款 90000
由于商业折扣一般在交易发生时即已确定,因此它...
在赊销、赊购会计处理中,常常涉及到应收帐款和应付帐款等会计事项,此类债权、债务科目的入帐价值应合理确认。特别是在存在着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情况下,准确合理地确认应收帐款和应付帐款的入帐价值,对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报表中有关项目具有直接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收及预付帐款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记帐”。通常情况下,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应按买卖双方在成交时的实际金额记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灵活运用信用条件,是促进销售,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手段。因此,在确定应收帐款或应付帐款的入帐金额时,还要考虑到折扣因素。
在采用商业折扣的情况下,企业的应收帐款或应付帐款的入帐金额应按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售价加以确认。如:甲公司出售A型材料,售价1000元/吨,购货100吨以上,可得10%的商业折扣,若乙公司购此材料100吨,货款未付,则买、卖双方的会计处理如下(若不考虑增值税):
卖方:
借:应收帐款〔1000×(1-10%)×100〕 9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90000
买方:
借:材料采购等 90000
贷:应付帐款 90000
由于商业折扣一般在交易发生时即已确定,因此它只是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一种手段,并非在购销双方的帐面上反映,是否实施或享受商业折扣取决于购买方的购买数量。商业折扣对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的入帐价值无实质性影响。
在采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企业的应收帐款或应付帐款项目的入帐价值会受到影响,是否实施或享受现金折扣,取决于购买方的付款时间,而不是购买数量,这是现金折扣区别于商业折扣的根本所在。在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中,有两种具体方法:
第一,总价法。是将现金折扣前的总金额作为实际销售价格,确定应收帐款或应付帐款入帐金额的方法。由于是按总价入帐,对于卖方而言,若客户在折扣期限内付款,应将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视为融资过程中的理财费用,记入当期财务费用;对于买方而言,若在折扣期内按时付款,则认为企业享受的现金折扣是该企业在节约使用资金活动中的理财收益,冲减当期财务费用。如:甲企业售货给乙企业,总价值为50000元,信用条件是(2/10,n/30),按总价法具体处理如下(若不考虑增值税):
卖方:
①销货时:借:应收帐款 5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50000
②若买方在10天内付款,享受2%的现金折扣:
借:银行存款 49000
财务费用 1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50000
买方:
①购货时:借:材料采购等 50000
贷:应付帐款 50000
②若在10天内付款
借:应付帐款 50000
贷:银行存款 49000
财务费用 1000
比较买卖双方的会计处理可以发现,总价法固然能够较为清晰地反映销售或购买的总过程,但若买方享受现金折扣,对卖方而言,会高估应收帐款和销售收入项目;对买方而言,会高估应付帐款和材料成本项目。这样,对于买卖双方当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的具体项目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在折扣期和会计期不一致时,这种虚增影响更为明显。但从持续经营的角度来看,高估的应收帐款或应付帐款随着给付货款行为终将被冲平,不影响最终资产总额;高估的销售收入和材料成本由财务费用项目调整,不影响最终利润结果。尽管如此,笔者认为,按照配比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的要求,应当将高估的有关项目在该项目的明细记录中详尽反映,以合理调整当期资产,正确计算当期损益。
第二,净价法。是将现金折扣后的净金额作为实际销售价格,确定应收帐款或应付帐款入帐金额的方法。该法是将买方享受现金折扣视为正常现象,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客户都会在折扣期内付款,由于是按净价入帐,对于卖方而言,若客户未在折扣期限内付款。应将由此而多获得的收入视为理财收益,于收到对方货款时,冲减当期财务费用;对于买方而言,若未在折扣期内按时付款,则反映买方在融资过程中增加了理财费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承上例,按净价法处理如下:
卖方:
①销货时:借:应收帐款 49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49000
②若买方超过10天付款,则不能享受2%的现金折扣: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应收帐款 49000
财务费用 1000
买方:
①购货时:借:材料采购等 49000
贷:应付帐款 49000
②超过10天付款
借:应付帐款 49000
财务费用 1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净价法虽然能避免总价法的不足,但如出现买方超过折扣期限付款时,对卖方而言,会低估应收帐款和销售收入项目;对买方而言,会低估应付帐款和材料成本项目。净价法虽然也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最终结果无影响,(道理同前),但为了正确确认当期财务报表表内各项目的金额,亦应在应收帐款、应付帐款、销售收入、材料成本等有关项目的明细记录中详细反映、随时调整,以便客观、真实地反映由于现金折扣引起的各会计事项的变动。
责任编辑 袁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