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在审计中发现部分企业为达到隐瞒亏损,虚报利润的目的,虚增固定资产价值,其主要表现一是将应计入当期损益的经营、管理费用和利息等转入在建工程,虚增固定资产价值;二是已竣工结算投入使用的基建工程不及时转入固定资产,从而虚增利润,掩盖亏损;三是递延资产不按规定进行摊销,全部转入固定资产;四是在用固定资产不提或少提折旧,用以调节利润,隐瞒亏损。
上述作法,造成了企业经营成果不实,违反了财经纪律,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责任编辑 温彦君
我们在审计中发现部分企业为达到隐瞒亏损,虚报利润的目的,虚增固定资产价值,其主要表现一是将应计入当期损益的经营、管理费用和利息等转入在建工程,虚增固定资产价值;二是已竣工结算投入使用的基建工程不及时转入固定资产,从而虚增利润,掩盖亏损;三是递延资产不按规定进行摊销,全部转入固定资产;四是在用固定资产不提或少提折旧,用以调节利润,隐瞒亏损。
上述作法,造成了企业经营成果不实,违反了财经纪律,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责任编辑 温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