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80年我国重建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完善,注册会计师所担负的任务会愈益繁重,如何更好地完成这一任务,其根本的保证在于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行质量。本文试图就如何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作一些粗略的探讨。
一、影响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主要因素
(一)由委托人带来的问题。客观上,在我国不少委托人是企业财务人员或经营管理者,他们或是财务报表的编制人员,或是企业重大财务收支的决策人,这种委托人的不规范使得注册会计师难以客观、公正地表示意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主观上,有些委托人有意蒙骗或直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审慎选择委托人的话,就必须导致执业质量低劣。
(二)由其他有关方面带来的问题。包括经济环境、法规建设、相关单位的配合等。例如,验证银行存款需要银行方面配合出具证明,验证应收帐款需要欠款单位回函等,然而在实务上,函证发出了,却难以收到回函,在由此而造成的审计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要保证审计质量是很难的。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问...
从1980年我国重建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完善,注册会计师所担负的任务会愈益繁重,如何更好地完成这一任务,其根本的保证在于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行质量。本文试图就如何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作一些粗略的探讨。
一、影响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主要因素
(一)由委托人带来的问题。客观上,在我国不少委托人是企业财务人员或经营管理者,他们或是财务报表的编制人员,或是企业重大财务收支的决策人,这种委托人的不规范使得注册会计师难以客观、公正地表示意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主观上,有些委托人有意蒙骗或直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审慎选择委托人的话,就必须导致执业质量低劣。
(二)由其他有关方面带来的问题。包括经济环境、法规建设、相关单位的配合等。例如,验证银行存款需要银行方面配合出具证明,验证应收帐款需要欠款单位回函等,然而在实务上,函证发出了,却难以收到回函,在由此而造成的审计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要保证审计质量是很难的。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问题
1.不正当竞争的影响。一方面是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如行业垄断、地区垄断的存在,还有会计师事务所以降低收费标准或用给回扣的方式拉客户等等。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败坏了注册会计师应有的公正形象,大大降低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另一方面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从业人员职龄差异带来的不平等竞争。
2.执业人员素质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要想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必须拥有一批高素质的执业人员。而目前我国执业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表现在业务上对专业标准、规则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没有足够、可靠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定论等;表现在职业道德上,执业人员尚未普遍树立起强烈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
3.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的影响。质量控制制度包括质量控制标准和职业规范,二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行业质量的基础。世界各国对此都比较重视。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权威性的、科学性的质量控制标准,需尽快制定。另外,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部门颁布的规则还较少,离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还相差甚远。这样造成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五花八门,自行其是,任意简化审计程序,从而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
二、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法规建设。注册会计师只有依法执业,才能保证其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保证良好的执业质量。至目前,我国已先后发布的《注册会计师法》、《独立审计准则》等,对于保证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些法规制度还远远不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注册会计师业务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法律体系,以提高其执业质量的法律保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陆续颁布《业务操作规程》、《工作底稿标准制度》、《内部质量检查稽核制度》等权威性的专业标准,更严格地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促使注册会计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有效地发挥注册会计师的鉴证和服务作用。
(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一是要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要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自觉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服务于社会。与此同时,还要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对不能严格自律违反职业道德的人员给以应有的处罚;二是要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技能。注册会计师必须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成绩合格并加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这样才能保证其具有的审计、会计、财务、法律等开展业务所必须的知识和经验。同时,社会经济生活中新情况、新问题、新制度大量涌现,要求注册会计师不能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而必须不断接受后续教育。行业协会或各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轮流培训注册会计师,可以保证和发展其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执业质量。
(三)建立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业务质量的优劣,是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水平和管理水平高低的标准,是注册会计师工作成果的反映。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借鉴一些国际会计公司成功的经验,结合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参考现代企业质量控制的理论和方法,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应体现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在一项特定业务或工作程序中首先确定委托人的正当要求,这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的基础。然后,在接受委托开展业务的整个过程中动态地将现有的质量控制程序与委托人的要求相比较并作必要修正,以便及时察觉并防止可能会使委托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不合标准的行为,这项工作一般是由各质量小组来负责。
2.在执行各个项目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委派工作应当合理,确信接受工作安排的助理人员符合独立性原则的要求,并且具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和已经达到了相应的熟练程度。注册会计师和负有监督责任的助理人员应对委派的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注册会计师应对所委派的工作结果负全面责任。
3.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控制,主要是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选择实施执业程序,编制工作底稿,并对工作底稿进行严格复核。因此,在组织制度上,会计师事务所应设置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主任会计师,由下而上逐级负责。其中,项目经理在进行审计时,对下属执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逐张复核其工作底稿,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最重要保证;部门经理对重要执业程序、重要事项等进行重点把关,是对项目经理的再监督;主任会计师对重大业务项目进行复核,是对下面二级复核的再监督,也是对整个工作计划、进度和质量的重点把握。这样层层把关,使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始终围绕委托人的要求而开展,从而保证执业质量。
(四)强化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监管。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管理机构,应加强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除了继续抓好每年一次例行注册会计师年检外,更多的工作应放在日常的查察方面,可以通过问卷调查、派员察访、抽查档案等形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情况。对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规定的,应给以处罚,以督促整个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提高。
责任编辑 袁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