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中国财政杂志社
官方微信
中国财政
微信公众号
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6 作者:孙海泉
[大]
[中]
[小]
摘要:
在对企业的决算审查和所得税核查工作中,笔者发现一些企业在成本中列支注册资金的利息支出。究其原因,是企业没有自身的铺底资金而将职工集资款和借入资金充当注册资金,从而导致了注册资金支付利息的怪现象。设立企业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资本金,资本金具有二个重要的特征:一是企业筹集的资本金,依法享有经营权,在企业经营期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二是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企业的集资款和借入资金到期要还本付息,明显不符注册资金的基本条件,不能作为企业的注册资金登记和使用。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两者也有不同的归属,借入资金形成企业的负债,注册资金属于所有者权益。
鉴于目前许多企业将借入资金充当注册资金并列支利息的现象,笔者建议:一是在所得税核查工作中,要注意剔除注册资金的利息支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依率计征所得税;二是清理核实企业的注册资金,督促企业足额到位和补充资本金,发现没有资金的空壳企业,及时报告工商行政部门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三是不断改进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验资质量,预防欺诈性验资行为,把好注册资金...
鉴于目前许多企业将借入资金充当注册资金并列支利息的现象,笔者建议:一是在所得税核查工作中,要注意剔除注册资金的利息支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依率计征所得税;二是清理核实企业的注册资金,督促企业足额到位和补充资本金,发现没有资金的空壳企业,及时报告工商行政部门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三是不断改进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验资质量,预防欺诈性验资行为,把好注册资金审验关。 责任编辑 温彦君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