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6 作者:陈如干
[大]
[中]
[小]
摘要:
《工人日报》最近刊载一篇报道:山西平陆发电厂原党支部书记、厂长(企业法定代表人)田玉明,大肆挥霍公款,带头“吞吃”企业,仅1994年及去年前9个月,该厂被“吃、喝”掉81万元,日均1300元,相当每天吃掉这个厂100名职工一天的工资。一个好端端的国有企业,已被吃得奄奄一息。到去年10月底,全厂累计亏损200余万元,拖欠职工工资11个月,工人大多数过着“开水泡馒头,盐水煮青菜”的生活。他们深有感触地说:“搞好一个企业,仅仅靠一个厂长不行,但搞垮一个企业,仅一个厂长就足够了。”
再看企业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
1.厂长承包兑现走极端,负盈不负亏。市场销售形势好,产品供不应求,提价赚了钱,功劳记在厂长(指法人代表,下同)头上,大奖、特奖、重奖,最高几十万元也有;产品滞销,企业亏本,则归咎大气候影响等原因,厂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仍要奖励。同时,对企业盈亏的真实性缺乏有效的监督,会计人员听从于厂长的意志,人为调整利润的现象比比皆是,使企业亏损的数额年复一年地潜伏下来。
2.只有穷企业,没有穷厂长。许多企业不管效益如何,厂长均配高级轿车、大哥大、装修豪华办公室、建造豪华住宅等。职工形容这些厂长是“有钱花光...
《工人日报》最近刊载一篇报道:山西平陆发电厂原党支部书记、厂长(企业法定代表人)田玉明,大肆挥霍公款,带头“吞吃”企业,仅1994年及去年前9个月,该厂被“吃、喝”掉81万元,日均1300元,相当每天吃掉这个厂100名职工一天的工资。一个好端端的国有企业,已被吃得奄奄一息。到去年10月底,全厂累计亏损200余万元,拖欠职工工资11个月,工人大多数过着“开水泡馒头,盐水煮青菜”的生活。他们深有感触地说:“搞好一个企业,仅仅靠一个厂长不行,但搞垮一个企业,仅一个厂长就足够了。”
再看企业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
1.厂长承包兑现走极端,负盈不负亏。市场销售形势好,产品供不应求,提价赚了钱,功劳记在厂长(指法人代表,下同)头上,大奖、特奖、重奖,最高几十万元也有;产品滞销,企业亏本,则归咎大气候影响等原因,厂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仍要奖励。同时,对企业盈亏的真实性缺乏有效的监督,会计人员听从于厂长的意志,人为调整利润的现象比比皆是,使企业亏损的数额年复一年地潜伏下来。
2.只有穷企业,没有穷厂长。许多企业不管效益如何,厂长均配高级轿车、大哥大、装修豪华办公室、建造豪华住宅等。职工形容这些厂长是“有钱花光,没钱借债,还钱下届,亏本抵赖。”
3.慷公家之慨,游山玩水。一些厂长携带亲属,或邀请上级有关领导,以学习、开会、研讨为由,乘飞机在国内大城市和名山大川飞来飞去,每人次达数千元。更有甚者,则是走出中国,冲向世界,周游列国,每人次达数万元。4.境外“捞”,更易“肥”。一些企业已接近资不抵债,但厂长仍持着香港长期往返证,十天半月去一次,吃住在本企业驻港办事处,补贴落个人腰包,请客送礼公款报销,单这项收入一年便可“捞”个十万八万元。5.一些厂长花钱如流水,宴客送礼,上高级餐厅,办豪华舞会,洗桑拿浴,甚至个别人连嫖娼费用也用公款报销。
6.内外勾结,损公肥私。一些厂长把亲朋好友安排到企业的财务、供销、基建、人事等重要部门。过去是一把手抓基建,现在则是明目张胆把基建工程交给亲朋好友开办的公司承包。更有甚者,有些厂长让自己的亲属开办公司,再将厂内产品物资转移出去,公开侵吞国有资产。
由于上述原因,企业的经济状况是触目惊心的,据一些权威部门统计资料反映:
——国有企业亏损严重。到1991年底止,全国预算内国有企业亏损额为1000多亿元,加上挂帐累计1045亿元,潜亏500亿元,总计为2545亿元;国有商业企业和集体供销合作企业亏损达319.72亿元;外贸企业亏损119.7亿元。从1988年以来,国家每年国有企业亏损补贴支出都在500亿元以上。
——国有资产流失严重。1982-1993年国有资产流失达6000-8000亿元,其中大部分直接或间接地流向了个人,一部分流向集体,还有一部分甚至流入外商手中。——银行资金运营恶化。1993年初,银行全部2.4万亿元资金中,估计约有6000亿元资金处于死贷状态,按保守估计也有4000亿元烂帐。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前几年,许多报章对“厂长拿大头,干部拿中头,工人缝裤兜”的“企业大家拿”现象作过剖析,指出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大多是经营者挥霍、吃喝、侵吞掉的。
时至今日,一方面是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停工停产,停发工资;另一方面是请客送礼,滥发钱物,挥霍浪费,甚至贪污私分等违纪违法问题变换花样地层出不穷。即使近几年创建的现代企业一股份制公司,违纪问题也有后来居上之势。报表盈亏虚假且不说,严重的是与其聘来有雇佣关系的注册会计师串同作弊,虚报利润,欺骗股民。现在是搞市场经济,上下交征利是难免的,问题是有效的经济监督机制未能跟上,结果是害了企业,苦了工人。如此下去,势必影响社会安定,危害党的千秋功业。
我国从1985年实行一年一度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以来,到1994年的10年里,累计查出违纪金额达1383亿元,其中上交财政925亿元。1995年,我国审计机关对11.8万个单位的审计中,查出违纪金额630亿元,其中上交财政46.2亿元。这就给人们提出了这样的疑问:①为什么每年查出的违纪金额都这么多,而且逐年增长?②每年没有查出的问题有多少?③我国的经济监督还存有什么缺陷?
其实,要回答这些问题也并非难事。简单地说,就是对厂长的经济监督,尤其是会计监督失去了作用。改革开放奠定了企业作为相对独立商品生产者的经济地位。然而,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进程中,在新旧体制并存的情况下,因监督机制的弱化,某些厂长在寻求自身利益时,不惜一切违反政策规定。特别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有效监督主体尚未随着改革进程发展到位时,过大地强调了厂长的权力,而财政则过早地收缩了对企业财务收支活动直接监督的范围和深度,造成了对企业监督的弱化和软化,诱发了厂长授意指使财会人员通过帐目作假的形式损害国家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使《会计法》和新财会制度流于形式。
众所周知,企业的经营活动,一般都要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会计这个“关口”,目前有些企业不按会计制度办事,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乱摊成本,乱提费用,截留利润,滥发奖金;有些企业职责不清,手续不全,帐目混乱等,大部分都是在厂长授意下进行的。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山西平陆发电厂田玉明的具体表现:他假借出差办事公款旅游,仅1995年的9个月就挥霍掉30多万元;1994年携带公款2万元,乘本厂的桑塔纳轿车赴北京为其妻看病,在京请客一席吃掉5000多元,食宿游览等费用1.9万元全部在厂里报销;他的父母从沁水搬到平陆,购置家具的钱也在厂里报销,为其外祖父修坟立碑,不惜动用警车浩浩荡荡开道,花费4320元,同样在厂里报销。其实这决不是个别现象,它有一定的代表性,且比这更严重,更恶劣的也有,如上海彩板制品发展公司部门经理等五人集体嫖娼,花费15200元,打入“办公用品”及“上海—广西运输费”便是一个例子。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某些企业已成了厂长所有,财会人员已成了厂长的私人管家,厂长想咋花就咋花。当然,财会人员也有自己的难处,改革开放以来,因为坚持原则,不愿同流合污而遭受撤职调离的会计人员也不少。《会计法》并没有保护他们。这说明在现行不完善的厂长负责制的体制下,会计监督不可能有效约束厂长的经济行为,厂长是可以“有权”主宰企业一切的。
要制约厂长的经济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规办事,但现行的厂长负责制又使得财会人员贯彻《会计法》难以到位,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原则,笔者就这一敏感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建立向企业“派驻总会计师”制度。由政府或财政部门成立一个向企业“派驻总会计师”的管理机构,统一筹划。“派驻总会计师”是政府对企业实行会计监督的特派员,一经确定,应适当提高其经济待遇,赋予其权力,明确其责任。
“派驻总会计师”制度也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派人方式可以根据工作量不同,一个“派驻总会计师”可以同时监管几个单位的会计工作。
“派驻总会计师”工作到位以后,企业内审机构的工作重点可转移到以效益审计为主,多余的人员可充实到财会岗位,从而达到精兵简政的目的。
制约企业法人的经济行为,在理论上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这里只是结合企业目前一些情况谈点浅见。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把会计监督独立于厂长负责制之外,站在政府立场上对企业实行真正的、而不是流于形式的会计监督,就一定能够刹住企业的经济违纪问题。这也符合中纪发〔1995〕7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定”的实施和处理意见》的通知精神。同时,由于“派驻总会计师”是政府派出的,也完全有权威抵制某些单位对企业的“三乱”行为,从而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所以建立企业“派驻总会计师”制度,可以说是“不费增城”便能建立起一个强有力的经济监督机制。
〔编后〕陈如干同志《应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经济行为的制约》一文写得很好,其基本观点我们表示赞同。法人代表胡做非为虽是少数,但对其经济行为缺乏监督和制约的现象却很普遍。强化对法人代表的监督和制约很有必要,作为经济监督的最直接的关口“会计监督”也无疑应得到大力加强。不过,对法人代表经济行为缺乏制约,除会计监督弱化外,关键还在于企业决策层缺乏制衡机制,即所有者代表缺位,监事会没到位,缺乏经营者与所有者、监督者之间的制衡力量。解决此问题的根本出路,大概还得着眼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提高全社会对执行《会计法》的认识。当然,在目前情况下,陈如干同志提出的在一定范围内“派驻总会计师”也不失为一种办法。 (作者单位:广东省韶关市审计局)
(责任编辑 秦中艮)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