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的出口退税政策,对鼓励出口,扩大创汇,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出口退税工作存在着少征多退,退税规模超出财政负担能力等问题,国务院已两次发出通知,对出口退税率进行了两次下调。由于新的出口退税政策打破了原有全额退税的格局,在有关业务的帐务处理上又给我们带来了新的问题。本文拟对增值税率为17%,退税率为9%的出口货物的有关业务作一例释。
我国实行的出口退税政策,对鼓励出口,扩大创汇,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出口退税工作存在着少征多退,退税规模超出财政负担能力等问题,国务院已两次发出通知,对出口退税率进行了两次下调。由于新的出口退税政策打破了原有全额退税的格局,在有关业务的帐务处理上又给我们带来了新的问题。本文拟对增值税率为17%,退税率为9%的出口货物的有关业务作一例释。
一、外贸企业有关业务
例1:①某外贸企业收购出口货物,货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
借: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②结转销售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100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0
③该批货物全部销往国外,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退税率为9%。
借:应收出口退税 90000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 90000
④由于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万元,而按新退税率计算的出口退税额只有9万元,将其差额8(17-9)万元转入销售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80000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转出) 80000
⑤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9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 90000
二、内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出口的有关业务
例2.①企业与外商签订出口业务合同,生产某种产品全部用于出口。采购材料时,用银行存款支付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
借:材料采购 200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②该批产品销往国外后,期末结转产品销售成本(设产成品总成本为300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 3000000
贷:产成品 3000000
③由于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4万元,而按9%的退税率计算的增值税出口退税额为200×9%=18万元,将其差额部分16(34-18)万元转入产品销售成本。
借:产品销售成本 160000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转出) 160000
④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方增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将按退税率计算的退税额18万元从“出口退税”栏目转入此专栏。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抵减内销) 180000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 180000
由于这18万元可以从企业的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中抵扣,所以虽然企业未收到退税款,但却可以在计算内销产品应纳增值税时少交18万元,企业同样受益。
上述业务登记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帐”如帐表所示。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例2中的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其出口比重较大,在计算内销产品的增值税时出现不足抵减的现象,则其不足部分可按规定申请退税,其帐务处理和例1的③、⑤分录相同。
责任编辑 宋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