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切实加强财税管理,完善财税改革,严肃财经法纪,努力增收节支,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实现“九五”计划开好头,起好步。目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支持经济发展。要帮助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各级财政部门要发挥熟悉企业情况的优势,指导和帮助企业抓好资金和成本管理,搞好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建设,遏制和扭转国有企业效益滑坡的势头。《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为推动政企分开,促进企业平等竞争,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创造了好的条件。但在国有企业改革未取得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企业预算约束软化的问题仍很严重,许多企业,特别是亏损企业非生产性开支过大。这个问题需引起各级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注意,要研究和采取相应的对策。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本结构”等各项试点,认真做好100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点监管工作;要继续参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国有资产监管条例,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要努力增加农业投入,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支持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产业化...
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切实加强财税管理,完善财税改革,严肃财经法纪,努力增收节支,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实现“九五”计划开好头,起好步。目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支持经济发展。要帮助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各级财政部门要发挥熟悉企业情况的优势,指导和帮助企业抓好资金和成本管理,搞好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建设,遏制和扭转国有企业效益滑坡的势头。《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为推动政企分开,促进企业平等竞争,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创造了好的条件。但在国有企业改革未取得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企业预算约束软化的问题仍很严重,许多企业,特别是亏损企业非生产性开支过大。这个问题需引起各级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注意,要研究和采取相应的对策。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本结构”等各项试点,认真做好100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点监管工作;要继续参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国有资产监管条例,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要努力增加农业投入,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支持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把支援农业与加快县乡财源建设以及做好扶贫工作结合起来。
(二)既要把该收的税收上来,又要打击一切偷税骗税活动。税收征管中要重点抓好消费税、增值税的征收入库,任何地区、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决定减税、免税和缓征税。要坚决纠正将消费税调为增值税、将中央税收缴入地方国库的问题,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要严厉打击代开、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各种违反税法的行为。对出口退税要严格把关,堵塞漏洞,不该退的一分也不能退,经严格审核该退的要加快进度。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切实把收入抓上去。完成任务快的地区,要力争多超收一些;完成任务慢的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把任务赶上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做好清交企业拖欠税款和“两金”的工作,确保在年底之前把过高的欠税压下来。
(三)从严从紧控制支出。能否完成今年的预算任务,控制支出是关键。下半年要严格预算管理,对各地区、各部门要求追加的支出,除救灾等特别情形外,财政一般不予追加。同时,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对工资发放、农业、教育、科技、扶贫等重点支出,要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各地区超过预算的收入要重点用于抗灾、救灾和解决粮食政策性亏损挂帐等历史遗留问题。
(四)继续严格整顿财经秩序。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定,是整顿财经秩序的重要措施,既是经济任务又是政治任务。目前这两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再接再厉,下功夫把这两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为下一步整章建制,全面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完善财会制度和会计监督机制打下良好的基础。在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中,财政部门首先要做好本部门的清查工作,严格执法,为其他部门树立榜样。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问题,下半年要在全面推动各单位自查工作的同时,认真组织力量,做好重点检查工作。在重点检查时,要着重查处帐外设帐、假造信息、乱挤乱摊成本、截留国家收入以及在自查阶段弄虚作假的行为。尤其对单位领导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编造、篡改会计数据,或者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指使、强迫所属单位编报虚假会计报表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并以此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单位领导和广大财会人员。要继续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五)进一步完善财税体制。今年实施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对促进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和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受经验和条件的制约,这个办法有不尽完善的地方,今年下半年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以修订和完善。要做好1995年底到期的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税种过渡性优惠措施的清理和调整工作,保证政策的配套和衔接。对财政周转金的管理,各地要严格贯彻“控制规模,限定投向,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的十六字方针,认真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地方财政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下半年,要组织力量,检查各地贯彻执行情况。
(六)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今年是“三五”普法的第一年,搞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财经法制观念,提高广大财政干部和财会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财政部已经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各地也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下半年要重点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行政处罚法》等法规。在抓好普法教育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加快立法步伐。
(七)保护财政资金的安全。最近,朱镕基副总理在金融系统“反腐败,防抢劫,防诈骗,防盗窃”会议上,专门讲了加强金融监管和加强廉政建设问题,要求金融系统一定要有铁的纪律和铁的帐本,切实保护国家金融资产的安全。这同样也适用于财税工作战线。近年来,由于经济秩序混乱,财经纪律松弛,加上财税部门自身管理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财政资金的安全性确实受到威胁。要保护财政资金的安全,各级财税部门首先必须严明纪律,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到令行禁止。要加强廉政建设和财政监督,堵塞管理上的漏洞,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八)继续做好财政“九五”计划的编制工作。去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组织力量,按照中央《建议》和国家《纲要》提出的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着手进行了财政“九五”计划的编制工作。有的地方计划编制任务已经完成,有的正在进行之中。各地编制财政“九五”计划,要注意体现中长期计划的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和收支指标的预测性、指导性。要通过“九五”计划的编制,具体落实振兴国家财政的基本要求。
(九)关于审计监督问题。今年国家审计署对1995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依法进行了审计,这是加强中央财政管理的重要措施。审计报告肯定了1995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但同时也指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方面执行国家财政制度还不够规范,财政内部的约束机制和外部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预算法》颁布前的某些不科学、不规范的管理方法还在沿用,等等。对审计出的问题,财政部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有些问题已在1995年决算中做了纠正,有的在1996年预算中做了改进。各级财税部门也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机关进行同级财政审计工作,把同级审计当作加强财税管理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强化财政内部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按照《预算法》的条文办事,认真实行收付实现制。各级财税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预算法、税法等财经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做遵纪守法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