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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6 作者:黎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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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票据法》实施以后,所有提交银行办理收款、付款、支取现金、办理贴现的票据都必须由收款人或持票人背书,转让票据权利。但在实际工作中,票据背书被忽视的现象较多,表现在:一是漏掉背书;二是背书的位置不对;三是背书所加盖的印章不全或有误;四是将票据背书转让给多人或记载无关事项等。
忽视票据背书小则影响资金的周转与使用,因为背书不规范或漏掉背书,银行不受理,流通转让也就无法进行;大则引起经济纠纷,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甚至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各企事业单位必须重视票据的背书。为此,一是要加强学习,充分认识背书的意义和作用。背书是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具有权利转移、权利证明和权利担保的效力。二是要按章操作。背书具有严格的要式性,必须在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的指定位置记载,并且收款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交票据时的背书所用的必须是其在银行的预留印鉴,转让票据的背书必须具有连续性且不得附有条件。三是必须严格加强对印章的管理,防止被借用、盗用。
责任编辑周文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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