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行新税制后,财政部对采用“售价核算,实物负责制”核算办法的商业零售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作了以下规定:
1.“库存商品”按含税零售价记帐;2.进货商品进价与含税售价的差额,作为商品进销差价处理;3.商品销售时按含税售价记帐。销售成本按含税售价成本结转;4.计算出销项税后,将商品销售收入调整为不含税的收入;5.月末,按含税的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根据计算出来的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调整商品销售成本。
例:某零售商店,1994年5月5日购进B商品一批,进价(不含税)20000元,支付进项税3400元,全部款项已通过银行转帐付讫;该商品含税售价为35100元(税为5100元),5月26日该商品售出一半,并收到货款,增值税率17%,设本月无期初存货。根据上述情况,企业应做如下帐务处理:
1.购进商品结算款项
借:商品采购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贷:银行存款23400 2.商品入库借:库存商品35100
贷:商品采购20000
商品进销差价15100
3.销售商品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17550
贷:商品销售收入17550
4.月终,按规定方法,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及销项税<...
实行新税制后,财政部对采用“售价核算,实物负责制”核算办法的商业零售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作了以下规定:
1.“库存商品”按含税零售价记帐;2.进货商品进价与含税售价的差额,作为商品进销差价处理;3.商品销售时按含税售价记帐。销售成本按含税售价成本结转;4.计算出销项税后,将商品销售收入调整为不含税的收入;5.月末,按含税的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根据计算出来的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调整商品销售成本。
例:某零售商店,1994年5月5日购进B商品一批,进价(不含税)20000元,支付进项税3400元,全部款项已通过银行转帐付讫;该商品含税售价为35100元(税为5100元),5月26日该商品售出一半,并收到货款,增值税率17%,设本月无期初存货。根据上述情况,企业应做如下帐务处理:
1.购进商品结算款项
借:商品采购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贷:银行存款23400 2.商品入库借:库存商品35100
贷:商品采购20000
商品进销差价15100
3.销售商品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17550
贷:商品销售收入17550
4.月终,按规定方法,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及销项税
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率1+17%=15000(元)=含税销售额=17550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15000×17%=2、550(元)
借:商品销售收入255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550
5.月末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17550
贷:库存商品17550
6.结转已销商品负担的进销差价
已销商品负担的进销差价=已销商品

=7550(元)
借:商品进销差价7550
贷:商品销售成本7550
以上会计处理方法,笔者认为存在如下问题:
1.商品进销差价计算方法与进销差价的内涵不符。进销差价的科学内涵是不含税售价与不含税进价之间的价差,而该核算方法计算出的进销差价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不含税售价与不含税进价的差额;二是向购买者收取的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构成进销差价是令人难以理解的,实际上销项税应与进销差价无关。
2.计算差价所用的被减数和减数两者口径不一致,缺乏可比性。售价中是含税的,而进价是不含税的,二者缺乏可比基础,其比较结果不能说明进销差价的实质内容。
3.该方法使差价率的计算及差价额的结转变得繁琐。
4.按含税售价结转的销售成本中含有销项税额,这是不科学的。尽管在结转已销商品分摊的进销差价中冲抵了已转入成本中的销项税,但该做法扭曲了成本的内涵,使人无法理解销项税计入成本的理由。
5.对库存商品中包含的销项税没有进行单独核算,而是列入了进销差价中,不便于这部分销项税额的核算管理。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对此项业务,改按以下模式进行会计核算较为合理。
1.增设待摊销项税额帐户,用以核算外购入库商品销项税的转入及转出情况。贷方登记入库商品负担的销项税;借方登记实现销售商品应负担的销项税额;余额反映库存商品负担的销项税额。这样对销项税做到了独立核算,便于落实实物负责制原则,也避免了进销差价及销售成本中包含销项税额。
2.商品销售成本应按不含税售价记帐。因为设待摊销项税后,商品进销差价中不再含有销项税。所以商品销售成本也应按不含税售价记帐,以保持二者计价口径的一致性,也便于结转实现销售商品应承担的进销差价。
仍用上例,按重新设计的核算模式,有关业务帐务处理如下:
1.商品购进
借:商品采购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贷:银行存款23400
2.商品入库
借:库存商品35100
贷:商品采购20000
待摊销项税5100
商品进销差价10000
3.销售商品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17550
贷:商品销售收入17550
4.月终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及销项税并结转销项税

销项税额=15000×17%=2550(元)借:商品销售收入255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
5.结转销售成本并转销待摊销项税额不含税售价成本=17550-2550=15000(元)

借:商品销售成本15000
待摊销项税2550
贷:库存商品17550
6.结转已销商品负担的进销差价

借:商品进销差价5000
贷:商品销售成本5000
责任编辑宋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