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各家专业银行相继推出了信用卡业务。作为一种先进的结算工具,信用卡的发展既是我国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金融业务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但由于相应的法规制度和管理手段没有跟上,开展信用卡业务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1.大额支现频频发生。减少现金使用本是发行信用卡的重要目的之一,但由于一些信用卡部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意识比较薄弱,使得信用卡大额取现频频发生。
2.大额汇划业务屡见不鲜。现行银行结算制度规定,跨系统10万元以上(含)的汇划业务和系统内50万元以上(含)的汇划业务应该通过人行办理转汇。然而,一些专业银行为缓解资金紧张之需,瞄准信用卡部可办理汇兑业务的特点,把大额汇划业务转移至本行信用卡部办理,达到临时占用资金之目的。
3.乱纳帐户随处可见。一些专业银行信用卡部为扩大资金来源,擅自为一些企业开立银行基本结算帐户,为企业提供生产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服务,把信用卡部办成了银行。这样,既给人民银行的帐户管理带来麻烦,同时也给企业的逃贷、逃债、逃税提供了方便。
4.公款私存的“良港”。一些机关团体把持有的大量财政性存款以个人名义存入信用卡帐户,从中获取利息收入,中...
近年来,我国各家专业银行相继推出了信用卡业务。作为一种先进的结算工具,信用卡的发展既是我国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金融业务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但由于相应的法规制度和管理手段没有跟上,开展信用卡业务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1.大额支现频频发生。减少现金使用本是发行信用卡的重要目的之一,但由于一些信用卡部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意识比较薄弱,使得信用卡大额取现频频发生。
2.大额汇划业务屡见不鲜。现行银行结算制度规定,跨系统10万元以上(含)的汇划业务和系统内50万元以上(含)的汇划业务应该通过人行办理转汇。然而,一些专业银行为缓解资金紧张之需,瞄准信用卡部可办理汇兑业务的特点,把大额汇划业务转移至本行信用卡部办理,达到临时占用资金之目的。
3.乱纳帐户随处可见。一些专业银行信用卡部为扩大资金来源,擅自为一些企业开立银行基本结算帐户,为企业提供生产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服务,把信用卡部办成了银行。这样,既给人民银行的帐户管理带来麻烦,同时也给企业的逃贷、逃债、逃税提供了方便。
4.公款私存的“良港”。一些机关团体把持有的大量财政性存款以个人名义存入信用卡帐户,从中获取利息收入,中饱私囊,也为单位“小金库”提供了保护。
鉴于上述问题,要完善我国信用卡业务,必须把信用卡纳入银行结算管理范畴,加强对信用卡结算业务的稽核检查。
首先,加强信用卡部的现金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信用卡部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建立与各专业银行同等的奖罚措施。
其次,加强对信用卡帐户的管理。对信用卡部所接纳的单位信用卡户,必须经当地人民银行帐户管理部门审批,核发开户许可证,否则不予立户。
第三,加强对信用卡结算业务的监督。针对当前各信用卡部管理条例五花八门、做法不一的现状,中央银行应尽快制定一个统一的《信用卡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以约束不正当结算行为,既使信用卡服从金融大局,又真正以服务为宗旨,方便企业,方便个人。
责任编辑 周文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