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6 作者:余玉苗
[大]
[中]
[小]
摘要:
本世纪60、70年代,英美国家发生了大量注册会计师(美国称注册公共会计师,英国称特许会计师,此处统称为注册会计师)被控违约、过失或欺诈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出现了所谓的“诉讼爆炸”、“诉讼浪潮”。不仅直接损害了注册会计师个人的经济利益(有些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甚至因此破产),而且严重影响了整个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社会信誉。因此,70年代以来,英美注册会计师职业界日益重视并加强了对避免发生诉讼对策的研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采取的措施
英美国家注册会计师职业实行的是由职业团体高度自治管理的模式。职业团体为促进全体会员恪守职业责任,确保审计质量,从根本上抑制诉讼案件的发生,采取了以下一些“行业性”的措施。
1.积极制定和完善独立审计准则、职业道德规范等执业标准。独立审计准则作为长期以来形成的公认良好审计惯例的总结,其制订对明确注册会计师最低限度应承担的职业责任、指导注册会计师衡量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至关重要。因而,70年代后,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进一步充实了准则制订机构,改进了准则制订工作,于1977—1982年间颁布了29号更具指导性的审计准则说明。80年代中期以来...
本世纪60、70年代,英美国家发生了大量注册会计师(美国称注册公共会计师,英国称特许会计师,此处统称为注册会计师)被控违约、过失或欺诈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出现了所谓的“诉讼爆炸”、“诉讼浪潮”。不仅直接损害了注册会计师个人的经济利益(有些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甚至因此破产),而且严重影响了整个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社会信誉。因此,70年代以来,英美注册会计师职业界日益重视并加强了对避免发生诉讼对策的研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采取的措施
英美国家注册会计师职业实行的是由职业团体高度自治管理的模式。职业团体为促进全体会员恪守职业责任,确保审计质量,从根本上抑制诉讼案件的发生,采取了以下一些“行业性”的措施。
1.积极制定和完善独立审计准则、职业道德规范等执业标准。独立审计准则作为长期以来形成的公认良好审计惯例的总结,其制订对明确注册会计师最低限度应承担的职业责任、指导注册会计师衡量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至关重要。因而,70年代后,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进一步充实了准则制订机构,改进了准则制订工作,于1977—1982年间颁布了29号更具指导性的审计准则说明。80年代中期以来,职业界面临的法律环境虽有所改善,审计诉讼案件的发生虽不象60、70年代那样频繁,但协会并未放松准则的制订,相反却适应审计实践的发展和社会对审计职业提出的新要求,又颁布了40多号审计准则说明和一些行业审计指南。此外,协会还发布了会计报表复核准则说明、管理咨询服务准则说明、税务服务责任公告等执业标准,为注册会计师执行其它业务提供准绳。英国特许会计师职业界原先一直对制订独立审计准则持消极态度,认为它会束缚从业人员的“手脚”,但在审计诉案不断发生,投资者和公众批评之声日益强烈的形势压力下,于70年代末开始改变态度,转而采取积极姿态。几大独立的特许会计师协会联合成立了审计惯例委员会,于1980年颁布了基本业务和报告准则,此后又相继发布了30多号审计准则说明和众多没有强制性的审计指南、解释性材料,从而建立起一个科学、权威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
鉴于职业道德对审计和其它业务质量同样具有重要影响,美英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70年代后又修订和完善了职业道德规范,如严格了审计人员保持独立性、客观性和执业能力的标准,强调了审计人员遵守各种审计准则的义务。
2.加强执业标准的执行力度,严格制裁行为不当的会员。对审计诉案的研究表明:绝大多数诉案都是由审计人员未遵守某条或某些独立审计准则或道德规范所致。因此,英美两国职业团体加强了对执业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如,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于1977年建立了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会员的会计师事务所管理部,要求会员必须定期接受同业互查、参加职业继续教育(每人每年40小时)、轮换负责某一客户审计业务的合伙人、向客户董事会报告与其管理当局在会计信息披露和审计上存在的意见分歧等。该部的建立对督促事务所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具有重要作用。为确保职业道德规范的遵守,协会于80年代中期又合并了为实施道德规范而建立的12个地区委员会,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还加重了对违规会员的制裁程度。同期,英国几家特许会计师协会也完善了自己的纪律规则和调查、制裁机制,开始给违背独立审计准则的会员以严厉惩罚,包括撤销注册。撤销注册的会员将被政府取消执行审计业务的资格。
3.宣传审计工作的实质。即让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们懂得:健全内部控制系统和提供准确的会计报表是客户管理当局的责任,审计人员的职责只是依据审计结果对会计报表的真实公允性表示意见;审计人员执行的是抽样检查,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误差,并不能保证所有错弊都能发现,当然更无法保证客户经营成功、日益繁荣(受托审计和受托经营毕竟不是一回事)。开展这种宣传对抑制审计利害关系人动辄控告从业人员过失的冲动是很必要的。
4.支持审计研究,倡导会计教育改革。如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很重视资助会计师事务所或高校的专家学者开展审计理论和实务研究,探索更有效的审计方法和质量管理措施,以减少审计失误。此外,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职业界还积极倡导进行会计教育改革。他们认为:本国会计教育长期以来存在着严重缺陷,即会计教育仅被作为大学商学(或管理学)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且会计和商法被视为最不重要的课程。这样,自然就培养不出精通会计审计业务、熟练掌握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职业界自然也得不到训练有素的合格审计人员,最终导致提高审计业务质量缺乏坚实的人才基础。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状况,增强会计教育的专门性,许多机构和团体开始致力于推动会计教育改革。如1988年,“八大”会计公司联合发布了呼吁改革会计教育的备忘录,并筹集了数百万元的资金以资助这一改革。美国会计学会为此还专门成立了会计教育变革委员会,向那些承诺进行改革的学校分配款项。
5.采取其它措施。如,推广一些事务所的先进经验;汇编“法院三友”之类的咨询材料,帮助审计人员反击莫须有的诉讼;为修订法律而进行游说,以反对任意扩大审计人员的责任,并争取降低法院可判决的赔偿金上限,等等。
二、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采取的措施
英美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自身为避免发生诉讼案件,应付严峻的法律环境,也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通过培训、考核和检查,促使全体职员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财、职业道德规范及其它执业标准和指南。严格遵守执业标准无疑是最重要的避诉对策。
2.对客户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及管理当局的品格进行事前调查,避免与信用不好的客户打交道。一般来说,品行不端的管理当局时常弄虚作假,审计的固有风险必然很高;财务状况恶化的单位可能为转嫁损失而寻找“替罪羊”。因此,英美国家注册会计师在接到这类单位的委托时,都非常慎重。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出现法律纠纷的可能性,他们往往还与客户前任审计师联系,向其了解客户管理当局是否曾对审计范围施加限制,对其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施加压力。如果存在这种情况,他们也不愿与这类单位打交道。
3.认真熟悉客户的经营业务。在很多案件中,审计人员之所以未能查出客户财务报表的错误和不实,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不熟悉客户所在行业的经营特点和客户的经营业务。现在,美国会计师事务所日益重视选派那些熟悉客户经营业务的人员组成审计小组,执行审计业务,并在进点之前对他们进行严格培训。英美两国越来越多的事务所甚至还指定一些人员专攻某些特殊行业(如石油天然气、银行保险、农业)的审计业务,以确保审计质量。
4.签定明确的业务协议书,取得客户管理当局的书面证明。签定明确的业务协议书,规定所执行的业务的性质、审计的对象、审计人员与客户各自承担的责任等事项,对防止随后发生误解和纠纷十分必要。同时,要求客户管理当局提出一份表明自己对财务报表的公允性负责,且对审计工作不施加限制的书面声明,对减轻审计人员的责任,减少审计失误也很重要。因此,两国会计师事务所均将取得这两个文件作为审计前期工作的重要一环来抓。
5.编制完整的审计工作底稿,恰当记录审计工作的整个过程。这不仅有利于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合格的审计,而且有利于在今后发生诉讼时进行有效的辩护。
6.加强对审计工作的检查。如由项目经理对审计业务执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由不负责该项审计业务的另一合伙人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进行复查,聘请其它会计师事务所或管理咨询公司对本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健全性进行独立的评估等。
7.保持适度的业务发展速度。业务发展过快,而无充分的合格人员作保证,必然造成过多的加班加点、大量雇佣责任感较差的临时人员、过多地使用缺乏经验的新手等。这样,就很可能影响审计质量,从而留下发生诉讼的隐患。
8.寻求律师的帮助。无论是对处理审计过程中所遇到的棘手问题,还是对应付已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诉讼事项,寻求有经验律师的帮助是注册会计师的明智之举。英美国家会计师事务所一般都聘请法律顾问,许多事务所甚至还录用专职律师,负责处理有关法律问题。
9.投保充分的责任险。严格地说,这并不是避免审计诉讼的对策,而是注册会计师的一个自我保护措施。但这一措施能帮助注册会计师转嫁风险,避免遭受毁灭性损失。70年代以来,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保险委员会就曾建议:证券上市公司类客户多于5个的会计师事务所至少应投保200万美元的责任险。而80年代后,由于诉讼案发生率仍然较高,原告索赔的款项又在继续增加,因而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过失责任保险费率大幅度上升。事务所自然需要投更多金额的保险,才能有效地进行自我保护。
责任编辑 宋军玲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