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审计中,我们发现部分企业尤其是亏损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挪用工资基金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以工资基金弥补亏损,搞虚假的减亏或扭亏为盈;二是以工资基金弥补超支的业务活动费,提高费用开支标准;三是以工资基金弥补职工福利费,扩大费用开支范围;四是以工资基金搞非生产性建设,形成帐外资财。
近几年来,大部分企业实行了工效挂钩办法,经核定允许计提的工资基金往往大于实际发放数,因此形成了工资基金节余,此项基金应该说是属于企业职工的债权。以工资基金弥补亏损和超支的费用等做法,不仅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造成会计资料的失真,而且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关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
责任编辑 周文荣
在审计中,我们发现部分企业尤其是亏损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挪用工资基金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以工资基金弥补亏损,搞虚假的减亏或扭亏为盈;二是以工资基金弥补超支的业务活动费,提高费用开支标准;三是以工资基金弥补职工福利费,扩大费用开支范围;四是以工资基金搞非生产性建设,形成帐外资财。
近几年来,大部分企业实行了工效挂钩办法,经核定允许计提的工资基金往往大于实际发放数,因此形成了工资基金节余,此项基金应该说是属于企业职工的债权。以工资基金弥补亏损和超支的费用等做法,不仅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造成会计资料的失真,而且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关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
责任编辑 周文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