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每股盈余是衡量股份制企业利用普通股股东投入资源有效性的一项财务指标,反映公司普通股的盈利能力;其计算公式为:
每股盈余=(税后净利-优先股股利)/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

在运用该公式时,我国目前一般将计算期期末普通股股东实际持有数作为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如果公司在年度内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没有发生变化,计算时直接采用期末普通股股东实际持有数是恰当的;但如果公司在计算期内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发生变化,简单采用期末普通股股东实际持有数来计算每股盈余就不太合理。
我们都知道,企业初创时投入资本所承担的风险和产生的收益与企业后来投入的相同资本所承担的风险和获得的收益是不一样的,后来加入的新投资者如果想取得和创始人相同的股份,须投入比其资本份额多的资本,以保护原投资者的利益。同理,不同时间投入的普通股股本,其对企业的贡献不同,在计算每股盈余时就应加以考虑。因此,笔者认为,当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发生变化时,为反映不同时间投入股本产生盈利的不同,在计算每股盈余时,应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行...
每股盈余是衡量股份制企业利用普通股股东投入资源有效性的一项财务指标,反映公司普通股的盈利能力;其计算公式为:
每股盈余=(税后净利-优先股股利)/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

在运用该公式时,我国目前一般将计算期期末普通股股东实际持有数作为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如果公司在年度内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没有发生变化,计算时直接采用期末普通股股东实际持有数是恰当的;但如果公司在计算期内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发生变化,简单采用期末普通股股东实际持有数来计算每股盈余就不太合理。
我们都知道,企业初创时投入资本所承担的风险和产生的收益与企业后来投入的相同资本所承担的风险和获得的收益是不一样的,后来加入的新投资者如果想取得和创始人相同的股份,须投入比其资本份额多的资本,以保护原投资者的利益。同理,不同时间投入的普通股股本,其对企业的贡献不同,在计算每股盈余时就应加以考虑。因此,笔者认为,当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发生变化时,为反映不同时间投入股本产生盈利的不同,在计算每股盈余时,应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计算公式改为:
每股盈余=(税后净利-优先股股利)/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
在计算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时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以每次发行普通股股数的实际持有时间为权数加权平均,也就是用每次发行普通股股数与其实际持有时间相乘后相加以求得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
例如:某公司年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500000股,10月1日发行24000股,则年末在计算每股盈余时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为:

第二种方法是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未发生变化前的持有时间为权数加权平均,也就是用未发生变化前的普通股股数与其实际持有时间相乘后累加以求得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
仍以上例为例,期末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为:

这样,我们在计算每股盈余的时候采用加权平均数506000股计算,而不是直接用期末实际股数524000股,可以更合理地求出每股盈余,正确评价企业普通股的盈利能力。 责任编辑 周文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