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建筑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作为施工企业维护自身权益,增加利润的重要手段,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赔管理,逐渐被重视和运用。本文试图通过对索赔的认识及相关问题的探讨,为施工企业寻找一条提高经济效益的新途径。
一、索赔是维护施工企业权力和利益的合法合理手段
索赔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施工合同所确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因建设单位作为发包方,合同签订过程中相对处于主动地位,所以实际工作中“索赔”一般指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的索赔。索赔的权利是施工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如果没有索赔和有关索赔的法律规定,则施工合同的约束效力会大大减弱,合同的正确实施就会大打折扣,就会出现建设单位重权力、轻义务;施工企业有义务、无权力的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
一个有经验的施工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总是努力寻求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利用索赔方法谋求较高的利润,以弥补因竞争带来的变动成本升高所造成的不利局面,这一手段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目前在国际建筑市场上因建筑企业众多、竞争激烈,因而施工企...
随着建筑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作为施工企业维护自身权益,增加利润的重要手段,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赔管理,逐渐被重视和运用。本文试图通过对索赔的认识及相关问题的探讨,为施工企业寻找一条提高经济效益的新途径。
一、索赔是维护施工企业权力和利益的合法合理手段
索赔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施工合同所确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因建设单位作为发包方,合同签订过程中相对处于主动地位,所以实际工作中“索赔”一般指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的索赔。索赔的权利是施工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如果没有索赔和有关索赔的法律规定,则施工合同的约束效力会大大减弱,合同的正确实施就会大打折扣,就会出现建设单位重权力、轻义务;施工企业有义务、无权力的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
一个有经验的施工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总是努力寻求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利用索赔方法谋求较高的利润,以弥补因竞争带来的变动成本升高所造成的不利局面,这一手段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目前在国际建筑市场上因建筑企业众多、竞争激烈,因而施工企业在竞投标中,普遍以低价夺标,然后通过对项目施工的精心管理,利用丰富的工程承包施工经验,充分运用索赔手段谋求较高的利润,抵消因压价夺标所带来的施工经营风险。目前一般国际施工承包合同的索赔额占工程款支付总额的7%~8%,相当于我们国家施工企业的法定利润率。索赔额在施工企业利润中所占的比重,索赔管理的好坏,可以衡量一个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尤其是施工合同的综合管理水平。
二、施工企业索赔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索赔的成功与否首先依赖于是否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和事实,在提出索赔要求时,必须提出一整套原始资料和数据作为索赔证据。作为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通常可以提出索赔的理由有:
1.因建设单位原因所致工期延迟、费用增加。
①建设单位延迟交付设计资料、设计图纸,或者合同规定一次性交付,实际却分批交付资料、图纸,致使工期延期;
②建设单位没有按规定时间进行三通一平,致使施工企业人员及设备不能进场,延误工期;
③工程地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比如施工中遇到图纸上未标明的管线、文物或障碍等,致使工期延误;
④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规定的施工程序,打乱施工进度安排,致使工期延误;
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企业提供合同规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比如通过非正常手段调用施工单位机具,用于非合同项目,导致施工现场机具调配不畅,致使工期延误;
对于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施工企业既可向建设单位作工期索赔,即要求延长工期,同时还可向其索赔因工期延误造成的人工、及资金利息增加形成的损失。
2.因建设单位的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施工困难或费用增加。
①建设单位要求施工企业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装饰标准,致使施工企业要投入更多的技术装备和人力(包括高级技术人员),造成费用有形无形增加;
②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进行合同规定以外的检查、试验,造成工程损坏或费用增加,而检查结果工程质量又符合合同要求,施工企业因修复被损坏或额外试验的工程所致费用增加,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③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以及支付方式支付工程款;
④建设单位在工程交付使用之前,擅自使用已完或未完工程,致使工程不能如期或者顺利验收,由此造成施工企业工程尾款不能及时结算收回。
3.其他因宏观或部门影响、干预所致工程不能顺利施工或者施工成本大幅上升。
上述索赔事件,仅是施工合同中常见的一部分。但仅有恰当的索赔事件和理由还不够,还必须准备准确、清晰、充分、可信的索赔证据。索赔证据通常包括:详尽准确的原始凭证、会计资料、双方签字认定的合同及附件、会议纪要、国家及地方当局下达或批复的文件、施工日志及记录、施工计划及具体的施工进度安排、各类技术鉴定及验收报告等,总之各类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
三、实施索赔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索赔在施工合同管理及提高施工企业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是明显的,但其作用也是双向的,即建设单位也有可能采取相应的制约措施即违约罚款。因此如不能恰当的运用索赔,反有可能在索赔中将自己推向不利的一面,为此施工企业在索赔实施过程中,应注意把握几点:
1.首先提出索赔先发制人。尽早提出索赔可以防止因超过索赔期限,而丧失索赔机会,并可争取索赔的有利位置。
2.在建设单位提出违约罚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施工企业应迅速提出自己的索赔要求,以对抗建设单位的违约罚款,争取双方互作让步互不支付,或者将罚款额降至最低限度。
3.索赔虽然可以维护企业的利益,可以增加利润,但决不应是无理纠缠和争利。应从全局出发,不能因小失大,应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作出合理让步,才能使索赔顺利实现。否则引起对方反感或陷入旷日持久的纷争,最终得不偿失。
4.完善施工合同的管理,利用现代技术对合同进行系统归档管理,通过分析摸透合同,找出合同的漏洞,尽可能预测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索赔机会。并建立索赔档案,以便及时、有理、有据、有备无患地实施索赔。
5.预防自己违约,严格执行合同各条款,使自己在施工合同执行全过程中处于主动地位。
索赔管理是一项复杂综合的系统工程,需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积累经验。随着国家有关法律制度、政策的进一步健全完善,施工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普遍提高,索赔终将成为我国施工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责任编辑 宋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