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起假币、假药、假酒、假烟,人们无不深恶痛绝,义奋填膺,竭力追“杀”。然而对“假”氏家族另一重要成员——假帐,却未有足够的认识,使之得以“蔓延”,成了当前经济工作中的一害。
假帐牵涉面广,复杂性强。如某市一国有中型企业,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通过少转存货发出成本,少计期间费用等手法隐匿经营性亏损400余万元,将亏损大户粉饰为盈利企业,其负责人因“扭亏”有功很快升迁。某地一行政机关创建“三产”企业缺乏资金,便向企业伸手,为使集资款“合法”地列入税前支出,出具了“人才培养费”收据。近40万元非法支出堂而皇之地挤入了企业的“管理费用”。
假帐不仅会导致经营业绩虚假,财务状况不实,而且会使税源和国有资产流失,银行贷款沉淀,企业积累与债权人利益受损,员工积极性挫伤,还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威望,甚至有可能为“经济蛀虫”的滋生提供较为适宜的“土壤”,可见其有百害而无一利。
假帐的形成,有会计人员不可推卸的责任;有企业领导者道德品质的影响;有会计制度建设不完善的因素;有企业外部各类经济监督缺乏力度的原因;有地方政府领导者名利思想的干扰;有……等等。
铲除假帐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艰苦努力,...
提起假币、假药、假酒、假烟,人们无不深恶痛绝,义奋填膺,竭力追“杀”。然而对“假”氏家族另一重要成员——假帐,却未有足够的认识,使之得以“蔓延”,成了当前经济工作中的一害。
假帐牵涉面广,复杂性强。如某市一国有中型企业,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通过少转存货发出成本,少计期间费用等手法隐匿经营性亏损400余万元,将亏损大户粉饰为盈利企业,其负责人因“扭亏”有功很快升迁。某地一行政机关创建“三产”企业缺乏资金,便向企业伸手,为使集资款“合法”地列入税前支出,出具了“人才培养费”收据。近40万元非法支出堂而皇之地挤入了企业的“管理费用”。
假帐不仅会导致经营业绩虚假,财务状况不实,而且会使税源和国有资产流失,银行贷款沉淀,企业积累与债权人利益受损,员工积极性挫伤,还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威望,甚至有可能为“经济蛀虫”的滋生提供较为适宜的“土壤”,可见其有百害而无一利。
假帐的形成,有会计人员不可推卸的责任;有企业领导者道德品质的影响;有会计制度建设不完善的因素;有企业外部各类经济监督缺乏力度的原因;有地方政府领导者名利思想的干扰;有……等等。
铲除假帐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艰苦努力,但最为根本的应是按《会计法》的规定查处直接制造者,拔掉造假“工具”。其次要规范会计产品的“销售市场”,一切“上市”的会计产品都需出具“质检证书(审计机关或社会审计组织出具的审计意见)”,一旦发现假帐,严惩不贷。再则应追缴“非法所得(因造假而获得的名和利)”,处罚可不受时效的束缚。这方面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值得借鉴。此外还可不定期地开展会计产品真实性专项检查,公正揭示会计产品的质量。
假帐已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大障碍。因此,会计领域打“假”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只要我们有“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顽强毅力,清除假帐现象指日可待。
责任编辑 周文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