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5年11月下旬,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制止和消化粮食财务挂帐工作会议,省辖各市的市长、财政局长、粮食局长、农业银行行长和省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经财政部、国家审计署、内贸部等7个部门核复的1991年末江苏省粮食财务挂帐为37.29亿元,1992年以后全省积极消化,到1994年末老挂帐已降为28.26亿元,其中政策性挂帐27.8亿元、企业自补挂帐0.46亿元。对此挂帐,江苏省根据国务院、财政部的文件精神,决定在1995年至1999年内消化完毕。具体消化方案是:政策性挂帐由粮食企业负担5%、省财政负担80.2%、市县财政负担14.8%;企业自补挂帐由企业自行消化。对各市、县粮食企业1991年末的政策性挂帐所占用的银行贷款从1995年11月22日起统一从当地开户银行划入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专户,由省财政统一管理、统筹资金(包括集中消化方案所规定的应由各市、县财政、粮食企业负担的消化挂帐资金)、统一消化,即由省财政厅在1995年至1999年内按每年不低于20%的比例,按季度将消化挂帐资金拨付省农发行,以冲销挂帐;对各市、县粮食企业1991年末的自补挂帐所占用的银行贷款划入同级农业银行开设的“粮食企业自补挂帐”专户,由粮食企业在1995年至19...
1995年11月下旬,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制止和消化粮食财务挂帐工作会议,省辖各市的市长、财政局长、粮食局长、农业银行行长和省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经财政部、国家审计署、内贸部等7个部门核复的1991年末江苏省粮食财务挂帐为37.29亿元,1992年以后全省积极消化,到1994年末老挂帐已降为28.26亿元,其中政策性挂帐27.8亿元、企业自补挂帐0.46亿元。对此挂帐,江苏省根据国务院、财政部的文件精神,决定在1995年至1999年内消化完毕。具体消化方案是:政策性挂帐由粮食企业负担5%、省财政负担80.2%、市县财政负担14.8%;企业自补挂帐由企业自行消化。对各市、县粮食企业1991年末的政策性挂帐所占用的银行贷款从1995年11月22日起统一从当地开户银行划入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专户,由省财政统一管理、统筹资金(包括集中消化方案所规定的应由各市、县财政、粮食企业负担的消化挂帐资金)、统一消化,即由省财政厅在1995年至1999年内按每年不低于20%的比例,按季度将消化挂帐资金拨付省农发行,以冲销挂帐;对各市、县粮食企业1991年末的自补挂帐所占用的银行贷款划入同级农业银行开设的“粮食企业自补挂帐”专户,由粮食企业在1995年至1999年内逐步消化。会上,省政府、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分别与各市人民政府、财政局、粮食局落实了消化粮食财务挂帐的责任和任务。为保证各市、县负担的消化挂帐资金来源落实、上划进度落实,省财政厅还与各市人民政府、财政局签订了“制止和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