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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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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发展战略研究会副理事长、北京开达经济学家咨询中心常务理事管益忻撰文认为人们历来重视所有权,甚至有人认为所有权大于或者包涵了产权。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恰恰相反,所有权应当在产权的范畴之内。
若从国有产权的所有权角度上考察,要想真正明晰产权,弄清各主体间权责结构,使产权制度创新能切实有效地向前推进,经营机制能够真正转换,起码要划清三个根本界限,即(一)资本化产权所有权与非资本化产权所有权的界限。这样,才能真正将企业从同国家机构、行政事业单位混为一团的状态中解脱出来。(二)(作为股东的)个人所有权与群体投资者(至少占2/3以上票数之股东集体)所有权的界限。这样,主体虚置的国有资金型产权才能转换为一个个主体实置的国有资本型产权。(三)群体股东(股东大会)所有权、董事会所有权、总经理所有权三者之间的界限。这三种所有权以总的资本生成、资本存续为根据、为条件,又以特定角度上持有的资本产权所有权相互制衡,因而才能使资金变成既能增值又能保值的资本。
(丁芃摘自1995年8月7日《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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