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陈晓敏 沈正欣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与竞争的需要,不少行业与地区,相继组建了一批集团性企业公司,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重置,群体效应,风险分解,产生了明显的规模效益。与此同时,在组建过程中,也出现了认识误区,亟需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一是规模越大越好的倾向。为了满足预先设计的规模,将一些明显差于龙头企业并不具备加盟条件的中小型企业拼凑组装成集团公司,非但未能体现出规模大的优势,相反,使龙头企业效益下滑;二是投资越大越好的倾向。新组建的集团公司首先考虑的是凭借“规模”的优势向银行大规模举债,对母、子企业进行更新改造,造成了高负债经营,资金使用效益与新增效益不同步,反而增加了负担;三是主管部门牵强附会的倾向。有的由于现代企业制度创新工作滞后,组建后的集团公司,没有从企业内部规范管理的强化,产品结构的调整,经营机制的转换等方面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脱胎换骨”,而是通过“拉郎配”凑合在一起,仍旧袭用原先的管理模式,成为“翻牌公司”;四是掩盖亏损的倾向。集团公司有的成员企业,原先实际上是亏损企业,但是通过资产重估,确认增值,并以重估价一并列入集团公司的实收资本、其结果...
陈晓敏 沈正欣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与竞争的需要,不少行业与地区,相继组建了一批集团性企业公司,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重置,群体效应,风险分解,产生了明显的规模效益。与此同时,在组建过程中,也出现了认识误区,亟需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一是规模越大越好的倾向。为了满足预先设计的规模,将一些明显差于龙头企业并不具备加盟条件的中小型企业拼凑组装成集团公司,非但未能体现出规模大的优势,相反,使龙头企业效益下滑;二是投资越大越好的倾向。新组建的集团公司首先考虑的是凭借“规模”的优势向银行大规模举债,对母、子企业进行更新改造,造成了高负债经营,资金使用效益与新增效益不同步,反而增加了负担;三是主管部门牵强附会的倾向。有的由于现代企业制度创新工作滞后,组建后的集团公司,没有从企业内部规范管理的强化,产品结构的调整,经营机制的转换等方面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脱胎换骨”,而是通过“拉郎配”凑合在一起,仍旧袭用原先的管理模式,成为“翻牌公司”;四是掩盖亏损的倾向。集团公司有的成员企业,原先实际上是亏损企业,但是通过资产重估,确认增值,并以重估价一并列入集团公司的实收资本、其结果,在组建过程中,亏损企业的亏损被掩盖,而虚增了集团公司的资本,“新生”公司没有发展后劲。
为了使集团性公司在组建过程中规范运作,组建后健康发展,建议有关部门应考虑:
首先,组建集团性公司不能片面追求规模大小,重要的是通过组建,优化结构,扬长避短,以龙头企业带动一批中小企业共同发展,在增强竞争力的基础上,扩大市场占有率从而增强企业的生命力;其次,新组建的集团性公司对原先企业改造意义不大的项目,或者经济效益增幅不明显的项目,不宜进行大量举债,而应将主要精力放在“修炼内功”,挖掘企业内部增效的潜力上。确系负债经营,应当投入创建确有发展前景的子公司。再次,组建集团性公司要摆脱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阴影,条件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同时应由龙头企业在管理上对亏损企业“扶贫解困”,使企业重组后确实发挥规模效益;此外,尽快制订相应的法则,以便组建公司规范运作,对组建前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应按《两则》规定列入资本公积,不宜列入实收资本,来扩大企业资本规模,已组建的集团性公司,要进行制度建设,用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企业,对组建前的亏损企业要单独制订把亏为盈方案,母公司予以督促、考核,共同驶向迅速发展的快车道。
责任编辑 袁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