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品流通企业对商品推行保本、保利储存期管理,是运用管理会计中的量一本-利分析和目标利润管理的原则,为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对商品购、销、存全过程进行的系统的价值管理。1994年,我国实行新的增值税,商品流通企业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缴增值税,并改价内税为价外税,这就使原来按营业税模式推算的商品保本、保利期计算公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文仅就新税制条件下商品保本、保利期的测算方法谈谈自己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在开征营业税(价内税)的情况下,商品保本储存期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
销售税金额=销售额×综合销售税率
日变动费用=商品进价成本×(日利息率+日保管费率)
从上式可以看出:
(1)新开征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其税额不列销售税金,列入销售税金及附加的仅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将这两项简称附加,其与商品销售额的比率称之为附加率,下同);
(2)日利息额是按商品进价成本计算的,新的增值税下,企业购入商品垫支的资金不仅包含进价成本,还包含进项税额。
很显然,在...
商品流通企业对商品推行保本、保利储存期管理,是运用管理会计中的量一本-利分析和目标利润管理的原则,为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对商品购、销、存全过程进行的系统的价值管理。1994年,我国实行新的增值税,商品流通企业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缴增值税,并改价内税为价外税,这就使原来按营业税模式推算的商品保本、保利期计算公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文仅就新税制条件下商品保本、保利期的测算方法谈谈自己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在开征营业税(价内税)的情况下,商品保本储存期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
销售税金额=销售额×综合销售税率
日变动费用=商品进价成本×(日利息率+日保管费率)
从上式可以看出:
(1)新开征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其税额不列销售税金,列入销售税金及附加的仅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将这两项简称附加,其与商品销售额的比率称之为附加率,下同);
(2)日利息额是按商品进价成本计算的,新的增值税下,企业购入商品垫支的资金不仅包含进价成本,还包含进项税额。
很显然,在测算商品保本、保利期时需要加以调整。即:

特别的、当进、销项税率相等时,
销售税金=毛利额×增值税率×附加率
日利息额=商品进价成本×(1+进项税率)×日利息率……②
将①、②两式代入保本储存期公式整理得出:

如果上式分子分母同除以商品销售额,可得出以相对数表示的计算公式:

由于商品流通企业经营的大多数商品,其进项和销项税率相等,所以可以将上式简化为:

同理可推导出商品保利储存期计算公式。

现举例说明如下:
某公司经营甲商品,商品销售额为200000元,毛利率为20%,应负担的固定费用为14000元,商品进销项税率皆为17%,城乡维护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日保管费率(占进价成本)为0.023%,银行借款月利率8.1‰,计划目标利润率为7%。试测算该商品保本保利期。
根据以上资料,计算有关指标如下:

目标利润=200000×7%=14000(元)
日利率=8.1‰÷30=0.027%
商品进价成本=200000(1-20%)=160000元
按上述指标,计算商品保本保利期为:

责任编辑 闫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