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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6 作者:王传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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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指出:“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他应付款”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这在会计核算相当规范,“其他应收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均为借方余额;“其他应付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均为贷方余额的情况下,资产负债表反映的其他应收应付款无疑是真实的。但是,笔者从参加资产评估、年报审计和清产核资等工作中发现有为数不少的企业,“其他应收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中有期末贷方余额的;“其他应付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中有期末借方余额的,这些企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仍按总帐科目轧差的余额填列,这样就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上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与负债。而编制资产评估明细表、会计报表注释和清产核资明细表,都要求债权、债务分列,从而产生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应付款的数字与这些报表的数字不符,出现许多困难。为此,笔者建议:凡是“其他应收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数为贷方余额的这部分,理应属企业的负债,应填入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内;凡是“其他应付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数为借方余额的这部分,理应属企业资产,应填入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内。以确保企业流动资...
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指出:“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他应付款”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这在会计核算相当规范,“其他应收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均为借方余额;“其他应付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均为贷方余额的情况下,资产负债表反映的其他应收应付款无疑是真实的。但是,笔者从参加资产评估、年报审计和清产核资等工作中发现有为数不少的企业,“其他应收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中有期末贷方余额的;“其他应付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中有期末借方余额的,这些企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仍按总帐科目轧差的余额填列,这样就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上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与负债。而编制资产评估明细表、会计报表注释和清产核资明细表,都要求债权、债务分列,从而产生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应付款的数字与这些报表的数字不符,出现许多困难。为此,笔者建议:凡是“其他应收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数为贷方余额的这部分,理应属企业的负债,应填入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内;凡是“其他应付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数为借方余额的这部分,理应属企业资产,应填入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内。以确保企业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得到真实反映,从而使企业的财务评价也趋于真实。
责任编辑 郑维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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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