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英国和爱尔兰共和国审计惯例委员会(THE AUDITING PRACTICES BOARD,APB)于1991年由会计团体协商委员会(THE CONSULTATIVE COMMITTEE OF ACCOUNTANCY BODIES,CCAB)组建,以接替原有的审计惯例委员会(AUDITING PRACTICES COMMITTEE)。此举的目的在于,在英国和爱尔兰共和国推进审计准则和相关的评价活动,并为发挥审计师的作用提供惯例框架。英国和爱尔兰两国组成会计团体协商委员会的会计团体包括英格兰与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协会、爱尔兰特许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师特许协会、财政与会计特许协会。
1.审计惯例委员会的组成
审计惯例委员会的成员,除了执业审计师外,还包括企业、学术、政府、法律界的代表。其成员由遴选委员会根据会计职业、英格兰银行、伦敦证券交易所、国家审计署、审计委员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英国工商部、以及爱尔兰共和国企业和就业部的提名任命。遴选委员会由会计团体协商委员会的成员组织的首脑、英格兰银行和伦敦证券交易所选派人士组成。
根据章程,审计惯例委员会由18名有投票权的成员和不超过5名没有投票权的成员组成。委员会主席和不少于8名的有投票权成员应当是执业审计师。
2.审计惯...
英国和爱尔兰共和国审计惯例委员会(THE AUDITING PRACTICES BOARD,APB)于1991年由会计团体协商委员会(THE CONSULTATIVE COMMITTEE OF ACCOUNTANCY BODIES,CCAB)组建,以接替原有的审计惯例委员会(AUDITING PRACTICES COMMITTEE)。此举的目的在于,在英国和爱尔兰共和国推进审计准则和相关的评价活动,并为发挥审计师的作用提供惯例框架。英国和爱尔兰两国组成会计团体协商委员会的会计团体包括英格兰与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协会、爱尔兰特许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师特许协会、财政与会计特许协会。
1.审计惯例委员会的组成
审计惯例委员会的成员,除了执业审计师外,还包括企业、学术、政府、法律界的代表。其成员由遴选委员会根据会计职业、英格兰银行、伦敦证券交易所、国家审计署、审计委员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英国工商部、以及爱尔兰共和国企业和就业部的提名任命。遴选委员会由会计团体协商委员会的成员组织的首脑、英格兰银行和伦敦证券交易所选派人士组成。
根据章程,审计惯例委员会由18名有投票权的成员和不超过5名没有投票权的成员组成。委员会主席和不少于8名的有投票权成员应当是执业审计师。
2.审计惯例委员会的目标
审计惯例委员会的目标是,通过建立高质量的审计准则、满足财务信息使用者不断发展的需求、保证公众对审计程序的信任,以领导英国和爱尔兰审计实务的发展。为此,审计惯例委员会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对影响审计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发挥积极作用;提高审计工作的价值;与财务信息使用者协调,对其不断发展的需求和提出的问题,作出及时、有效的回答;增进公众对审计师的作用及责任的广泛理解;制定并公布审计原则、程序公告以及其他解释资料,以供审计师执行并据以作出解释和运用。
3.审计惯例委员会规范文件的形式
审计惯例委员会所发布的规范文件,包括三类。第一类为审计准则公告(STATEMENTS OF AUDITING STANDARDS,SAS’s),第二类为实务注释(PRACTICENOTES),第三类为公报(BULLETINS)。另外还发表咨询文件和研究报告,以及其它文件,前者旨在引起公众就审计实务和相关事项展开争论和评论,后者就审计师或审计惯例委员会的工作中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向读者通报。
审计惯例委员会认识到审计师在所有审计和其他服务中所运用职业判断的重要性,为此,审计惯例委员会所发布的公告本着这样一个目的,即建立描述性和指导性的框架以及其他指南,以支持和协助审计师作出职业判断。
审计准则委员会采纳了其前任审计惯例委员会所发布的审计准则和指南。这些指南在被撤销或新的审计准则或惯例注释代替前,继续有效。老的审计准则与新的审计准则有同样的效力,审计指南与惯例注释有同等的效力。
4.审计准则的制定
审计准则包括基本原则和核心程序。审计准则除了适用于一般情形的准则外,审计惯例委员会还发布适用于特定类型实体(如特殊行业)的审计准则。审计准则还包括其它解释性材料,这些材料不仅仅是对审计准则作出解释,还用来帮助审计师解释和运用审计准则。
审计惯例委员会在制定审计准则过程中将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在发布审计准则之前,审计惯例委员会将发表征求意见稿供公众评议,还就发布的审计准则公告,提出其他咨询文件。审计惯例委员会还在必要时寻求有特别专长或兴趣人士的意见。每项准则需要至少3/4成员的同意,才能发布。
审计惯例委员会支持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属的国际审计惯例委员会的活动,旨在改善世界范围内审计实务的协调。审计准则也充分考虑了国际审计惯例的发展,特别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发布的国际审计准则的要求。每项审计准则都会解释其与同一项国际审计准则的关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保持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在基本原则和核心程序上的一致。如果英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不同,对英国和爱尔兰两国国内的报告实体的审计,应当执行本国的审计准则。
5.审计准则公告的权威性
英国1989年公司法对企业及其它组织选聘审计师提出了明确要求,即所聘审计师必须是在公司法所指定的有关团体注册、并符合这些团体规定的审计师。公司法要求这些团体必须具备规范审计实务的技术标准。为此,这些团体采取了审计准则公告,以满足这一要求,并且对审计准则公告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在爱尔兰共和国,1990年公司法中对审计师的资格和会计团体的认定,提出了法定要求。该法要求会计团体具备令人满意的规则和准则。该法还授权企业和就业部部长取消某个会计团体或审计师的资格。
会计团体协商委员会的成员已经承诺,采用审计惯例委员会发布的所有审计准则,任何明显背离审计准则的行为,将受到相关会计团体建立的有关委员会的调查,并采取纪律或惩罚行动,包括撤销注册以及执行审计的资格等。
在法庭或其他争议处理中,在考察审计师的工作时,审计惯例委员会所有的公告,特殊是审计准则,可以作为评判依据。
在审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范围受到限制,或审计师认为在特别情况下需要背离审计准则时,应当在审计报告中作出表示。对于如何作出表示,审计准则公告在“审计师的报告”部分提供了指南。
6.惯例注释和公报的内容和作用
惯例注释主要是协助审计师遇到特定情况和行业时遵从审计准则。公报则是就新出现的议题,向审计师提供及时的指南。惯例注释和公报更侧重于指导性,而不是规范性。然而,这些解释和公报向审计推荐好的惯例,与审计准则中的解释性材料具有同等的效力,尽管它们在制定过程中没有充分地咨询和征求意见过程。
形势成熟时,公报可能被充实到或包括在审计准则或惯例注释中。同样地,一些惯例注释在更迟一些时候被充实到或包括在审计准则中。
责任编辑 袁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