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注册会计师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社会公正、服务、监督作用日益显露出来,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政策,为注册会计师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条件,尤其是《注册会计师法》的颁布,确立了注册会计师在我国经济改革中的地位,指明了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方向。今后的几年将是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高速发展时期。在此,就学习《注册会计师法》并联系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过程,谈几点想法。
一、由注册会计师与注册审计师共同执业的双轨制转为以注册会计师执业为主的轨道
伴随改革开放的进展,以注册会计师与注册审计师共同执业的双轨制,为我国社会审计工作的长足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出现一些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
1.社会审计的双重领导。注册会计师由财政部监督管理,注册审计师由审计署监督管理。在一些具体事务的处理上很难达成一致意见。
2.社会审计的两套法规、条例。由于双重领导,出现了两套法规、条例,从而出现了审计依据、审计程序、审计标准、工作底稿、收费标准诸方面的不一致性。
3.业务重叠。由于审计署规定的注册审计师的业务与注册会计师的业务基本...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注册会计师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社会公正、服务、监督作用日益显露出来,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政策,为注册会计师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条件,尤其是《注册会计师法》的颁布,确立了注册会计师在我国经济改革中的地位,指明了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方向。今后的几年将是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高速发展时期。在此,就学习《注册会计师法》并联系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过程,谈几点想法。
一、由注册会计师与注册审计师共同执业的双轨制转为以注册会计师执业为主的轨道
伴随改革开放的进展,以注册会计师与注册审计师共同执业的双轨制,为我国社会审计工作的长足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出现一些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
1.社会审计的双重领导。注册会计师由财政部监督管理,注册审计师由审计署监督管理。在一些具体事务的处理上很难达成一致意见。
2.社会审计的两套法规、条例。由于双重领导,出现了两套法规、条例,从而出现了审计依据、审计程序、审计标准、工作底稿、收费标准诸方面的不一致性。
3.业务重叠。由于审计署规定的注册审计师的业务与注册会计师的业务基本一致,使“两师”的业务时常出现碰车现象。
上述情况的出现不利于社会审计业务的统一监督管理,不利于对执业人员的考核,不利于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不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也不利于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开展。国家及时发现了这些矛盾和问题并在《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审计事务所工作的注册审计师经认定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可以执行本法规定的业务。”这就从法律上认定注册会计师业务必须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去从事。从改革的方向看,社会独立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统一到《注册会计师法》上来,由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进行行业自律管理。注册审计师依法认定资格,执行统一的执业准则、工作制度、职业道德规范,这也是双轨制逐步走向由注册会计师业务为主的历史发展必然。
二、事务所以公有制为主转到公有制与合伙人制并存的轨道
目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仍然是“公家”办的,不管其成立时挂靠在那个部门或单位。外界认为挂靠在机关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带有“半官方”的色彩,客观上很难使其真正在社会上树立起独立、公正、客观的形象。《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这一规定打破了以往事务所由“公家”独办的格局,今后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出现两种办所方式:即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起设立和由注册会计师合伙发起设立。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世界的标志,也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今后的发展方向。
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新格局的出现,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在人才、客户方面的竞争将不可避免,在新的形势下原挂靠单位应转变观念,尽快创造条件给所属会计师事务所以良好的竞争环境。现有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彻底丢掉依赖思想,尽快树立起市场经济意识,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事务所以小规模执业为主转到以分工协作及集团化为主的轨道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股份制企业的发展壮大,跨地区内联公司、跨国集团公司越来越多,集团化程度越来越高,规模也越来越大,一些大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所提供服务的质量、时间及效果、风险承担能力诸方面会有更高的要求。有些业务是十几人或几十人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所不能承担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会计市场将逐渐放开,国外大的会计公司将会纷纷进入中国市场(目前世界六大会计公司都在中国设立办事处或与中国等机构联合建立了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华威、华强等等),我国现有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很难在业务、服务水平、经济实力上与之抗衡(或竞争)。如果我们不面对现实,细心去研究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实际问题,现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很有可能被兼并、吞噬。所以,一方面国家、各地注协应当尽快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在短期内强化现有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能,另一方面,各地会计师事务所应采取各种方法,积极拓宽事务所人才渠道,并建立地区间的联合,加强业务协作,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使事务所的发展规模化、集团化,逐步适应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的需要,适应国内外竞争的需要。
四、注册会计师业务应从最初的以为“三资”企业服务为主转到全方位服务轨道
我国的注册会计师业务自80年代恢复以来一直以三资企业查帐验证为主,国内业务如企业工商年检验资、厂长离任审计等等为辅。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种经济组织不断增加,企业资本来源呈多样化,使不少股东、财产所有者直接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而,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公正的查帐验证工作越来越被国内企业股东、财产所有者所重视,不少企业主动要求注册会计师为其进行查帐验证、资产评估。为了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避免“皮包”公司、“翻牌”公司出现,不少地区也建立起地方行政法规,要求所有工商登记注册企业,年终决算都必须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报告。
近几年来,我国的会计咨询业务普遍开展起来,如代理申报纳税、代企业记帐算帐、代写项目可行性报告、企业财务诊断、担任会计顾问等,业务量也在不断增加。但与国外相比还相差甚远。就国外会计公司收入而言,70%以上来自咨询收入。所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会计咨询业务将会不断增加。况且,《公司法》第175条已明确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这就给注册会计师开展业务提供了有力保证。相信我国的注册会计师业务必将从最初的以三资企业服务为主,转到全方位服务的轨道上来。
五、从执业人员的老年化、单一化转到年青化、多元化的轨道
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老一代注册会计师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但是,随着与国际惯例接轨,参与市场竞争,事务所老龄化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国外会计公司执业人员平均年龄大都在30岁左右,而我国现在仍有不少65—70岁的注册会计师在一线工作,由于知识结构,体能等方面的原因很难适应会计市场竞争局面。《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今后要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必须通过考试,这无疑给年青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从业机会。可以预料,今后将会有更多的年青人投身到注册会计师行列中来,中国注册会计师老龄化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大胆使用年青人,给他们一定的执业机会,让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促使他们成长,并给以深造、再学习的机会,扩大知识面,以适应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如税务代理、会计咨询服务、资产评估等业务的增加,不仅注册会计师需要量增加,对如评估师、建筑工程师、机械工程师、律师等专业人才的需求量也在增加。目前,事务所从事上述业务,大都临时从社会上聘请,这样既不方便,也不能保证经常性业务的需要。所以,具有一定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设法吸收一部分上述专业人才,这将给事务所带来更大的声望,更多的信誉,更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责任编辑 温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