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读者高明亮问:借贷记帐法下,编制会计分录是否只能“一借一贷”、“一借多贷”、“一贷多借”,而不能“多借多贷”?
编者:一般说来,企业根据每笔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多是“一借一贷”、“一借多贷”、“一贷多借”形式。但一些特殊的经济业务,涉及多个借方和贷方会计科目,这样就可以编制一笔“多借多贷”会计分录,无须将其人为地分割成“一借一贷”、“(或“一借多贷”“一贷多借”)形式。否则,看似会计科目对应明确,实际并不确切。因为那是人为造成的,且割裂了业务内容的完整性和内在联系。需指出的是,允许“多借多贷”是针对一笔经济业务来说的,切不可为了简化工作,将不同的经济业务合成一笔“多借多贷”会计分录。
责任编辑 宋军玲
读者高明亮问:借贷记帐法下,编制会计分录是否只能“一借一贷”、“一借多贷”、“一贷多借”,而不能“多借多贷”?
编者:一般说来,企业根据每笔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多是“一借一贷”、“一借多贷”、“一贷多借”形式。但一些特殊的经济业务,涉及多个借方和贷方会计科目,这样就可以编制一笔“多借多贷”会计分录,无须将其人为地分割成“一借一贷”、“(或“一借多贷”“一贷多借”)形式。否则,看似会计科目对应明确,实际并不确切。因为那是人为造成的,且割裂了业务内容的完整性和内在联系。需指出的是,允许“多借多贷”是针对一笔经济业务来说的,切不可为了简化工作,将不同的经济业务合成一笔“多借多贷”会计分录。
责任编辑 宋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