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投资基金的概念、特点、外部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引进外资的方式大体分为三个渠道:一是寻求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二是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具体表现为大大小小的外商投资企业。三是利用国际证券市场筹资,即发行B股H股。
在我国,通过投资基金引进外资还是一种全新的形式。所谓投资基金,是聚集多数中小投资者的资金,委托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来投资与管理,采用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方式,借以分散投资风险并享受投资收益的一种制度。它具有集体投资,专家经营,分散风险,共同受益等显著特点。
投资基金所要求的外部环境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初步具备了这两个方面的条件。而且,1992年以来,我国的基金业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目前国内已建立60多支基金,面值达80多亿元,约有30支基金在深沪证券交易所及各地证交中心上市。由于我国的有关政策如《证券法》、《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中外合资投资基金法》尚未出台,使我国基金运作缺乏规范化的约束与指导,通过设立中外合资基金,可以使海外基金与我国基金形成合作与竞争并存的局面。我国的基金可以在合作与竞争中吸取海外基金...
一、投资基金的概念、特点、外部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引进外资的方式大体分为三个渠道:一是寻求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二是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具体表现为大大小小的外商投资企业。三是利用国际证券市场筹资,即发行B股H股。
在我国,通过投资基金引进外资还是一种全新的形式。所谓投资基金,是聚集多数中小投资者的资金,委托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来投资与管理,采用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方式,借以分散投资风险并享受投资收益的一种制度。它具有集体投资,专家经营,分散风险,共同受益等显著特点。
投资基金所要求的外部环境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初步具备了这两个方面的条件。而且,1992年以来,我国的基金业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目前国内已建立60多支基金,面值达80多亿元,约有30支基金在深沪证券交易所及各地证交中心上市。由于我国的有关政策如《证券法》、《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中外合资投资基金法》尚未出台,使我国基金运作缺乏规范化的约束与指导,通过设立中外合资基金,可以使海外基金与我国基金形成合作与竞争并存的局面。我国的基金可以在合作与竞争中吸取海外基金的管理经验,运作方式和投资技能等,这对提高我国基金业的整体素质大有好处。从中我们可看出,在我国设立中外合资基金,既有其必要性,又具备了一定的条件。
二、设立中外合资基金的方式及投资组合
怎样设立中外合资基金呢?一种比较简单的办法是接受境外投资基金在境内作第二注册,由国内外基金管理公司合作管理。另一种办法是由中外两家或数家信誉高、实力强的基金管理公司或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中外合资基金,向海外发行受益凭证(不排除向国内发行以人民币定价的受益凭证),这些合资基金可以在境内注册,也可以到香港及海外避税港注册,还可以到美国注册,在美国交易所挂牌。
设立中外合资基金筹集到的外资,具体投向由基金管理公司经理人选定,既可投入我国能源、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方面,也可以投资股权。若在海外发行投资基金,由于东道国法律原因,可能不允许直接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或未上市股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投资于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参与创立企业,在随后的基金存续期里实现对参股企业股份制的完善,并推动其上市,通过上市后的市场转让实现投资增殖。
三、中外合资基金较其它三种筹资方式的优点
用中外合资基金的形式引进外资,与其它三种引进外资方式相比,投资风险相对较小,收益相对稳定,能满足具备类似要求投资者的需要。具体地讲,与直接向国际融资的形式相比,它不构成还本付息的外债压力,不承担外汇风险损失。与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代表的直接投资相比。中外合资基金投资操作简单,流通性强。因为建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经过市场调查、可行性研究,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要购置各种固定资产,要经过复杂的生产经营管理,一旦遇到经营管理不善,抽回或转让投资是很困难的。而中外合资基金一旦挂牌上市,即可买卖流通,简便易行。与发行B股H股引进外资形式相比,中外合资基金更能满足中小投资者的需求。因为海外中小投资者远隔重洋,对中国企业基本上不了解或研究甚少,而且也没有精力将有限的资金进行复杂的分散投资。中外合资基金则可以做到这一点,基金管理公司能以其专家的优势研究行情,管理投资,使资金小户具有大户的优势。
目前,投资我国B股的绝大多数是机构,小额的中小投资者较少,若能成功地推出中外合资基金,则为我国开辟了又一条重要的引进外资渠道。因为海外小额投资者集资的数量十分可观,但由于过去缺乏投资渠道,对这部分资金尚未很好地开发与利用。总之,如果利用好了中外合资基金这一形式,它便可以与我国目前三种引进外资的形式互为补充,共同构成完整的外资引进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