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里所言的“往来帐款”,是指应收帐款和应付帐款。“往来帐款”的核算,就其业务内容和会计处理方法而言并不复杂,但就其业务量而言却显得比较繁杂。所以在很多企业里,“往来帐款”的核算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明细帐户立户不详细、不准确。业务联系比较多的企业,其业务往来涉及到全国各地,涉及到千家万户。因此,对于应收或应付帐款的明细帐户,一定要反映单位或个人的详细地址、名称或姓名,否则会给工作带来很大麻烦。比如在应收帐款下设立“北京张万才”明细帐户,发货票上也是这么开,这样,就是让经办人员去催要帐款,恐怕也有困难,更别说别人去催要了。
2.手续不严密,挂帐证据不充分。有些企业在用发货票会计记帐联入对方帐户时,并无对方提货人签字。而在对方经办人未留下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挂对方欠款,这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因此往往造成经济纠纷。
3.对同一个单位在应收帐款有户头,在应付帐款也有户头,不便于管理。如乙单位在应收帐款科目反映甲单位有欠款,后来乙单位在甲单位购货正好用此款顶帐,本应冲减应收帐款科目余额,但却在应付帐款中又设立户头予以挂帐,本来已完结的经济业务,却造成两头挂...
这里所言的“往来帐款”,是指应收帐款和应付帐款。“往来帐款”的核算,就其业务内容和会计处理方法而言并不复杂,但就其业务量而言却显得比较繁杂。所以在很多企业里,“往来帐款”的核算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明细帐户立户不详细、不准确。业务联系比较多的企业,其业务往来涉及到全国各地,涉及到千家万户。因此,对于应收或应付帐款的明细帐户,一定要反映单位或个人的详细地址、名称或姓名,否则会给工作带来很大麻烦。比如在应收帐款下设立“北京张万才”明细帐户,发货票上也是这么开,这样,就是让经办人员去催要帐款,恐怕也有困难,更别说别人去催要了。
2.手续不严密,挂帐证据不充分。有些企业在用发货票会计记帐联入对方帐户时,并无对方提货人签字。而在对方经办人未留下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挂对方欠款,这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因此往往造成经济纠纷。
3.对同一个单位在应收帐款有户头,在应付帐款也有户头,不便于管理。如乙单位在应收帐款科目反映甲单位有欠款,后来乙单位在甲单位购货正好用此款顶帐,本应冲减应收帐款科目余额,但却在应付帐款中又设立户头予以挂帐,本来已完结的经济业务,却造成两头挂帐。
4.交易尾欠时有发生。主要是指采购货物或支付劳务费时付款额超过应付额而未予返还。这主要是由业务经办人员业务交易过程中未能把帐目结清造成的。
5.内部管理混乱,造成往来单位之间的帐目不一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财会人员粗心大意,致使帐目串户较多,造成帐目余额的不一致;(2)采购人员长期不报帐,造成双方帐面余额不一致;(3)购货业务中,本企业供货人与作为本企业债务人的第三方之间相互转帐,却不办理手续,使得本应与债务人之间减少往来的业务,却增加了与供货单位的往来,造成三家帐目的不一致。
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是:
1.正确反映。(1)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尤其是应收帐款的原始凭证一定要有对方出具的手续,这样才具有索取货款的权利,否则不能挂帐。同时只有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才能正确编制记帐凭证,进而正确地登记帐簿。(2)年末应发对帐函,业务频繁距离又较近的,最好能专人去核对。对各单位的回函,应订在年末最后一册凭证上,以便查找。不一致的。应专人进行核对,尽量在当年把问题核对清楚,以免时间久了不便核对。
2.严格监督。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会计工作中的许多问题都是因监督不力造成的。针对“往来帐款”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会计人员对每一笔经济业务,特别是金额较大的经济业务应进行自始至终的监督。第一,要严格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对已到期的应收帐款,对方未付款的,应及时提请业务部门催要;对已到期的应付帐款也应及时提供给领导,以便早日安排资金。第二,对预付款项要建立资金催办制度。款项汇出后,较长时间未报帐的,应通知经办人报帐,无正当理由却不报帐的,要对经办人采取一定的经济制裁措施,直至把业务办理完毕,并提请领导进行处理。第三,采用汇票结算的,会计人员应向经办人员讲清楚汇票的使用办法,使经办人员清楚结算时应填上实际结算金额,余额才能自动退回,防止交易尾欠的发生。对于不按规定办的,以及采用其它结算方式无正当理由而出现尾欠的,同样也应对经办人员采取一定的经济制裁,直至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