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认真贯彻实施《会计法》,是规范和加强会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法制的重要任务。从当前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贯彻实施《会计法》主要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广泛开展会计法制宣传教育。《会计法》各项规定的贯彻实施,首要的条件是使各级领导、广大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职工群众知法、懂法。为此,必须广泛宣传《会计法》,使社会各界了解《会计法》的各项规定,统一对会计工作的认识,为《会计法》的顺利实施奠定思想基础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宣传的形式上要注意多样化,使宣传工作生动活泼、深入持久;在宣传对象上,要根据不同对象、不同层次如各级领导、财务会计人员、单位职工群众等,有重点地宣传《会计法》的各项规定。同时,要使宣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会计法》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
(二)加强《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执法情况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提出改进措施,是《会计法》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各级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管理部门,对《会计法》的顺利实施负有检查、监督、指导的责任,因此,要结合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在各级人大、政府法制部门的领导下,取得政府其...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认真贯彻实施《会计法》,是规范和加强会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法制的重要任务。从当前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贯彻实施《会计法》主要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广泛开展会计法制宣传教育。《会计法》各项规定的贯彻实施,首要的条件是使各级领导、广大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职工群众知法、懂法。为此,必须广泛宣传《会计法》,使社会各界了解《会计法》的各项规定,统一对会计工作的认识,为《会计法》的顺利实施奠定思想基础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宣传的形式上要注意多样化,使宣传工作生动活泼、深入持久;在宣传对象上,要根据不同对象、不同层次如各级领导、财务会计人员、单位职工群众等,有重点地宣传《会计法》的各项规定。同时,要使宣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会计法》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
(二)加强《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执法情况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提出改进措施,是《会计法》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各级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管理部门,对《会计法》的顺利实施负有检查、监督、指导的责任,因此,要结合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在各级人大、政府法制部门的领导下,取得政府其他管理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经常组织《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从当前来说,检查工作应突出以下内容:单位领导人对会汁工作的领导情况,尤其是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情况;各单位内部会计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建立会计帐簿和会计工作秩序方面的情况;各单位依法进行会计监督的情况,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和内部牵制制度建设情况,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会计工作中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尤其是会计资料失真、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方面的问题以及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情况;各级管理部门对贯彻实施《会计法》采取的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工作混乱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领导不重视会计工作,会计监督软弱无力,会计资料失真问题严重的单位,除限期整改外,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人和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会计工作中的严重违法事件,如利用虚假的会计资料偷漏税款、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等问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要将检查情况及对有关问题的处理结果及时报同级人大、政府法制部门以及上级管理部门。要通过经常检查、督促,从根本上扭转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不断提高会计工作的法制水平。
(三)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会计法》只是就会计工作的基本问题作出规定,为了保证《会计法》的顺利实施,除了认真贯彻《会计法》的各项规定外,还要求对《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法规、规章使之具体化。考虑到会计工作涉及面较广、内容复杂,没有采用制定《会计法》实施细则的办法,而是采用制定相配套的会计法规、规章使《会计法》有关规定具体化的办法。这样,可以成熟一个发布一个,有利于会计法制的逐步完善。当前,要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会计工作的要求,继续加强会计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一方面,对现行的会计法规、规章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对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会计规章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没有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的要按规定补办报批或备案手续,对与《会计法》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内容相抵触的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另一方面,要对会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相应法规、规章予以规范,使会计工作管理真正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四)加强会计工作管理。会计工作是微观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宏观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工作,政府部门必须加强对会计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会计法》赋予了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政府其他管理部门监督和指导会计工作的职责,财政部门和政府其他管理部门应当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管理好会计工作,保证《会计法》的各项规定得以落实。同时,要转变管理职能,逐步实现依法管理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