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7 作者:吕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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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的措施,于今年初进行了财政、金融、外汇、投资、外贸体制以及企业工商税收制度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一个新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宏观调控体系正在逐步建立。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宏观调控体系的逐步建立,政府部门的职能将发生转变,特别是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职能将发生较大转变。财政部门作为国家财政、财务管理的综合部门,代表国家行使着对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权,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如何继续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发挥财政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特别是在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税收制度、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发挥财务制度的约束力,继续做好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本文拟就此谈谈我们的认识。
一、先期进行的财会制度改革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而进行的,也是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之一
财务会计制度是企业进行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沿用五十年代形成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制度模式,制度规定既细且繁,体现较多的对企业的直接管理;一些...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的措施,于今年初进行了财政、金融、外汇、投资、外贸体制以及企业工商税收制度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一个新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宏观调控体系正在逐步建立。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宏观调控体系的逐步建立,政府部门的职能将发生转变,特别是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职能将发生较大转变。财政部门作为国家财政、财务管理的综合部门,代表国家行使着对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权,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如何继续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发挥财政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特别是在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税收制度、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发挥财务制度的约束力,继续做好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本文拟就此谈谈我们的认识。
一、先期进行的财会制度改革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而进行的,也是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之一
财务会计制度是企业进行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沿用五十年代形成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制度模式,制度规定既细且繁,体现较多的对企业的直接管理;一些方法、原则与国际惯例不一致,不能满足外国投资者和利益相关各方的需要;并且各种制度门类繁多,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执行不同的财会制度,政策不一;等等;这种制度体系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关系越来越复杂,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的实际情况。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建立和发展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会制度体系,必须要转换制度模式,为此,财政部于1992年底进行了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建立了既适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惯例相符合的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系,制定了《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分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企业的产权关系,明确了企业资产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了政府应当赋予企业的自主权限,从而为企业建立明晰的产权关系、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创造了条件,也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条件。这次财会制度改革,起点高、涉及面广,可谓一次超前适时的改革,它是为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系而进行的一次改革,也是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之一。
新的财务制度是企业财务活动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范,其内容涉及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包括资金筹集、资产管理、投资、外汇等诸多方面,并与税收制度、外汇管理制度、金融制度等经济方面的制度、法规相依存,形成了独立的体系。在当前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各项经济法规、制度正在逐步建立,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要求而建立的新的财务制度体系必将发挥财政在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财政部门企业财务管理职能的变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它是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有效途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具备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四个特点,其基本特征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产权关系明晰,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二是企业有依法自主经营的权力和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投资者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三是出资者享有投资范围内的所有者权益,并按投资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四是企业完全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和经营;五是实行科学的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是明确了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所有者的权力与有限责任。
企业法人财产权,是指在明晰的产权关系的基础上确立的企业法人财产权,就国有企业而言,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对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金所形成的资产拥有法人财产权,可以依法自主经营、自主使用,并对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产负有保值增值的责任。赋予国有企业法人财产权,并不意味着改变了国家的所有者地位,改变的只是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方式,即由资产实物形态的管理转变为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国家仍然掌握着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并且拥有资产监督管理权。而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国有企业依法改组为独资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后,国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仍然占绝对优势,国有经济仍然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
所有者的权力与有限责任,是指投资者对投入企业的资产按投资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包括资产受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等;另一方面,以投入企业的资本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明确所有者的权力与有限责任,将改变原来国家把国有企业的一切都包揽下来的做法,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国家的投资风险与负担。
正是有了这两条,就为企业真正做到政企分开、法人财产权与所有者权益分离创造了条件。也正是有了这两条,财政部门代表国家行使对国有企业的资产监督管理权,也就有了理论依据。因为即使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对国有独资公司或国家投资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这类国家投资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而言,经营者拥有法人财产权,可以依法对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产自主经营、自主使用,但国家作为投资者仍然掌握着所有权,并且对其资产拥有监督管理权,因而对其理财活动仍要依法进行管理,以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只是随着公司法、税法等经济法规的逐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的内容可能会有所变化,财政部门财务管理的方式也会有所变化。
我们认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财政部门对国有独资公司或国家投资占主导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财务管理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监督国有企业照章纳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改组为公司,公司拥有法人财产权,成为法人实体,享有依法自主经营权,同时也负有自负盈亏、依法照章纳税的责任。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财政部门应监督这类公司依法纳税,从而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
二是,参与国有企业税后利润分配,保证国家作为投资者取得税后利润
国有企业改组为公司后,国家的所有者地位将不会改变,作为公司的最大股东,国家享有资产受益、参与利润分配、产权变更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权。其中,最主要的是对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权,要保证公司在依法照章纳税后,国家作为投资者取得投资收益,即在税后利润中要保证国家取得一定的收入。税后利润如何分配,多少付给国家,多少付给其他投资者,应按投资比例合理确定。
三是,监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国有企业改组为公司后,公司作为法人实体,依法拥有法人财产权,享有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处分权,在取得经营收益的情况下,还要对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产负起保值增值的责任,确保投资者投入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财政作为代表国家行使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权的部门,应监督这类公司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另一方面,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财政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方式也会有所改变,将从对企业的直接管理转为以间接管理为主。我们认为,在现阶段,财政部门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企业财务管理:
其一,引导企业适应市场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把企业推向了市场,要想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其生产和经营必须要适应市场的变化。财政部门在这一过程中,要为企业创造转换经营机制的条件,帮助企业适应市场,参与竞争。
其二,帮助企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财务制度作为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的准则,具有普遍的约束意义。就某个企业而言,由于行业类型不同,生产经营方式各异,企业规模、管理水平不一,在统一规范下,企业有权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作为本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是整个财务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有着重要的作用,各级财政部门在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过程中,要帮助引导企业建立起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又与《通则》、财务制度原则一致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其三,逐步建立企业公平竞争的机制,为不同所有制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新的财务制度适用于不同所有制和经营方式的各类企业,国有、集体、外商投资、股份制等各种经济性质的企业都应执行统一的财务制度,遵守共同的规范,按同一标准考核其经营业绩,从而为企业间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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