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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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配合新税制实施,财政部相应地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现对其中营业税会计核算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营业税计算与交纳的核算。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将征收营业税的税目划分为九个,其中七个税目是按行业划分的,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这几个税目所划分的行业与行业会计制度所划分的行业在名称上有所不同,但涉及的相关征税对象是一致的。这些行业按原税收办法就是征收营业税的,但税率有所变化。企业所交的营业税,通过“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核算。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应按照当期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金融保险企业、旅游饮食服务企业、邮电通信企业、民用航空企业、农业企业等,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借记“经营税金及附加”科目,交通运输企业,借记“营运税金及附加”科目,铁路运输企业,借记“运输税金及附加”科目,施工企业,借记“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科目,外经企业,借记“营业税金”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上交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
为配合新税制实施,财政部相应地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现对其中营业税会计核算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营业税计算与交纳的核算。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将征收营业税的税目划分为九个,其中七个税目是按行业划分的,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这几个税目所划分的行业与行业会计制度所划分的行业在名称上有所不同,但涉及的相关征税对象是一致的。这些行业按原税收办法就是征收营业税的,但税率有所变化。企业所交的营业税,通过“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核算。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应按照当期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金融保险企业、旅游饮食服务企业、邮电通信企业、民用航空企业、农业企业等,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借记“经营税金及附加”科目,交通运输企业,借记“营运税金及附加”科目,铁路运输企业,借记“运输税金及附加”科目,施工企业,借记“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科目,外经企业,借记“营业税金”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上交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下列情况则应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交纳营业税。
1.运输企业自我国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以全程运费减去转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会计制度规定,运输企业收取的全程运费中,应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通过“其他应付款”(企业可增设“联运往来”)科目核算。实现收入时,按全程运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运输收入”和“其他应付款”(或“联运往来)”科目。支付其他运输企业承运费,借记“其他应付款”(或“联运往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运输收入计算营业税时,借记“营运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例如,某远洋运输企业装运一批集装箱至某国一城市,其中货物运到该国港口后需经某公司火车运输一段至目的地,火车运费折合为人民币580万元,已收到全程运费折合为人民币1800万元,货物已运到目的地。这里不考虑其他费用和支出等因素。企业营业税税率为3%。有关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1)实现收入时,按全程运费
借:银行存款等 1800万元
贷:运输收入 1220万元
其他应付款(或联运往来) 580万元
2)计算应交营业税,应交营业税=1220万元×3%
=36.6万元
借:营运税金及附加 36.6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6.6万元
2.旅游企业组团在境内旅游,按收到的全程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计算应交营业税。会计制度规定旅游企业收到的旅游费全额做为营业收入入帐,而代收代付的各项费用通过营业成本核算,企业根据营业收入减去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费用后的净额计算营业税。企业实现收入时,按全程旅游费,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科目,贷记“营业收入”科目。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等,借记“营业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营业收入净额计算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例如,某旅行社其199*年1月份的全部营业收入为1578万元,其代付的各项费用为915万元。企业营业税税率为5%。计算营业税并作相关会计处理。
应纳税营业额=1578-915=663(万元)
应交营业税=663×5%=33.15(万元)
会计处理:
1)实现营业收入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等 1578万元
贷:营业收入 1578万元
2)支付代收代付的费用,
借:营业成本 915万元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915万元
3)计算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3.15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3.15万元
3.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金融企业转贷业务的收入,按贷款利息收入减去借款利息支出后的净额纳税。按《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贷款的利息收入和借款的利息支出是分别核算的,因此,转贷业务在收到转贷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有关借款科目。计算或支付转贷款项利息,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应付利息”科目;贷出款项时,借记有关贷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有关企业存款等科目。收到贷款利息,借记“银行存款”或有关企业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计算营业税时,按转贷贷款利息收入减去转贷借款的利息支出后的净收入计算,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交纳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有关科目。
例如,中国联合投资公司199*年9月1日收到世界银行的转贷项目款项2000万元(折合人民币),期限为1年,贷款合同规定按季支付利息,月利率为6‰。中国联合投资公司10月将该款项贷给中国饭店项目,期限为10个月,月利率为9‰,利息按季支付,从199*年10月1日起开始计息。金融企业营业税税率为5%。
1)收到转贷款项,
借:银行存款 2000万元
贷:长期借款 2000万元
2)将款项转贷给中国饭店,
借:短期贷款 2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00万元
3)12月31日支付借款利息,2000万元×4个月×6‰=48万元
借:利息支出 48万元
贷:银行存款 48万元
4)12月末收到贷款利息,2000万元×3个月×9‰=54万元
借:银行存款 54万元
贷:利息收入 54万元
5)计算应交营业税,应纳税营业额=54—48=6(万元)
应交营业税=6万元×5%
=0.3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0.3万元
贷:应交税金 0.3万元
以后各季应交纳的营业税计算和会计处理除数字与上述处理有差异外,其他都相同。
4.建筑安装业务实行转包或分包形式的,按规定总承包人以全部承包款项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计算营业税。总承包人收到总承包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扣除应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承包款项后的数额,贷记“工程结算收入”科目,按应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承包款项,贷记“应付帐款”科目。根据全部承包款项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净额计算营业税时,借记“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5.金融企业经营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等业务,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买卖差价计算交纳营业税,计算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经批准专营证券业务的企业,其证券业务按买卖差价计算营业税。买入证券,借记“自营库存证券”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卖出证券,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证券销售”科目。结转成本,借记“证券销售”科目,贷记“自营库存证券”科目。期末根据证券销售帐户的余额计算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交纳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上述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等业务,是指金融企业的业务,一般工商企业买卖证券,记入“短期投资”等科目,其投资收益不征收营业税。
三、有关代扣税金的核算。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1.金融企业接受其他企业委托发放贷款,应代扣代交营业税。金融企业接受其他企业委托发放贷款,收到委托贷款利息,记入“应付帐款——应付委托贷款利息”科目,并根据收入的贷款利息计算代扣的营业税,借记“应付帐款——应付委托贷款利息”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代交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财政性存款”等科目。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转包或分包形式的,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营业税。总承包人收到承包款项,对应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部分,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对于应代扣的营业税,借记“应付帐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代交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如,中国建筑工程公司199*年1月承包某高速公路工程,其中两处加油站工程分包给大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至12月15日完工,结算工程价款,总收入为4亿元,两处加油站工程价款为800万元。计算中国建筑工程公司应交纳的营业税金,以及代扣代缴的税金并作出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营业税税率为3%。
1)公司收到承包款项,
借:银行存款 40000万元
贷:工程结算收入 39200万元
应付帐款——应付分包款项 800万元
2)应交及代扣营业税
应交营业税=39200*3%=1176(万元)
代扣税金=800*3%=24(万元)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1176万元
应付帐款——应付分包款项 24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200万元
3)交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2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200万元
四、有关销售不动产的核算。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销售不动产应交纳营业税,营业税按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计算征收。企业销售不动产,按其收取的全部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结转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结转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结转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销售不动产的净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净损失转入营业外支出)帐户,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
例如,某企业出售了一处建筑物,原价500万元,已使用8年,已提折旧80万元。清理该建筑物费用2万元,出售价格为460万元。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税率为5%。
1)销售建筑物,结转净值和已提折旧
借:固定资产清理 420万元
累计折旧 80万元
贷:固定资产 500万元
2)收到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460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460万元
3)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2万元
贷:银行存款 2万元
4)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金
应交营业税=460*5%=23(万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23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3万元
5)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3万元
贷:银行存款 23万元
6)结转销售不动产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15万元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房屋不动产,由于房屋等不动产是其经营的主要业务,因此,其所交纳营业税的核算,应同其他行业主要经营业务的核算一样,记入“经营税金及附加”科目。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房屋等不动产,如进行销售,在销售时,也应按上述办法进行应交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五、有关销售无形资产的核算。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销售无形资产应交纳营业税。营业税的计算按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征收。销售无形资产时,按收取的全部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金融保险企业记入“其他营业收入”科目,外经企业记入“营业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金融保险企业记入“其他营业支出”科目,外经企业记入“营业成本”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金融保险企业记入“其他营业支出”科目;外经企业记入“营业税金”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例如,某企业将一专利出售,该专利原是企业以50万元购进,准备本企业采用,现有一公司愿意以60万元购买,企业经研究后出售,本专利该企业尚未开始摊销。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税率为5%。
1)出售无形资产的全部收入,
借:银行存款 60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万元
2)结转转让无形资产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50万元
贷:无形资产 50万元
3)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应交营业税=60*5%=3(万元)
借:其他业务支出 3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万元
4)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万元
贷:银行存款 3万元
(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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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