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3)财工字第404号
为了做好1993年国有工业企业年度决算的编审工作,结合今年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决算编审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抓好今年的决算编报工作。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依照财政部(93)财工字第199号《关于贯彻实施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政部(93)财工字第214号《关于国有工业、运输、邮电通信企业执行新的企业财务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财政部(93)财工字第376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执行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认真做好新老财务制度的衔接工作。
三、鉴于目前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尚未调整,1993年度工业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仍按现行隶属关系编报汇总。
四、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试点的,从1993年7月1日起统一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按财政部(93)财改字第20号《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执...
(93)财工字第404号
为了做好1993年国有工业企业年度决算的编审工作,结合今年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决算编审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抓好今年的决算编报工作。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依照财政部(93)财工字第199号《关于贯彻实施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政部(93)财工字第214号《关于国有工业、运输、邮电通信企业执行新的企业财务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财政部(93)财工字第376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执行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认真做好新老财务制度的衔接工作。
三、鉴于目前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尚未调整,1993年度工业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仍按现行隶属关系编报汇总。
四、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试点的,从1993年7月1日起统一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按财政部(93)财改字第20号《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股份制试点企业的会计报表按现行的管理体制单独上报,不列入国有企业有关行业内。
五、企业按国家规定清理出来的1991年底以前的潜亏和库存产成品损失,仍按财政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92)财工字第213号《关于认真清理和处理国营工交企业潜亏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务院生产办公室(92)财工字第95号《关于对预算内国营工业生产企业库存产成品进行全面清查的通知》执行。
六、根据国务院关于“八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部署和国办发(1993)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清产核资试点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对清产核资试点企业按国家规定无法消化的潜亏,经各级财政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冲减公积金,不足部分冲减资本金。非清产核资试点企业不得比照执行。
七、根据财政部(93)财综字第78号《关于实施“两则”与“两金”征集中有关政策衔接的通知》,企业缴纳的“两金”按计税利润扣除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计征。从1993年7月1日起,所有企业提取的折旧免予征集“两金”。
八、企业住房基金的财务管理按财政部(93)财综字第95号《关于颁发<企业住房基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执行。
九、各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认真编好1993年财务决算报表的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除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八十五条规定说明生产经营、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交纳、各项财产物资变动等情况,还应说明本年汇编企业户数、未交利润、多弥补亏损以及企业决算反映的缴拨款与金库数不一致的原因等情况。
1993年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增加并着重说明新制度实施后对企业经济效益实际影响情况,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处理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收支影响情况,企业增提折旧影响情况,修理费用直接计入成本、费用影响情况,长期借款利息在生产经营期间计入财务费用影响情况,技术开发费用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影响情况,扩大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基数影响情况以及奖金逐步计入成本、费用影响情况等。
十、物资、供销、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城市公用企业比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199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