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贯彻实施新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衔接工作中,发现许多企业在核算借款利息上,存在着不系统、不真实的问题。其根本原因,一是借贷双方未严格按借款合同和财务制度的规定,核算应收、应付利息,影响企业真实核算盈亏;二是借款利息核算,缺乏严密、科学的监督控制工具。
笔者从总结企业财会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做好新制度财务费用主要项目的核算工作出发,为使会计人员对借入、借出款项的本金和利息,进行系统、准确的明细核算,设计了一种借款明细帐(格式附后)供同行参考。
借款明细帐本金的借出(或借入)一本金的收回(或归还)=本金的未收(或未付);利息的应收(或应付)-利息的收回(或支付)=利息的未收(或未付)。两种权益、两条明细核算线,并在借款明细帐帐头,补充附加每笔借款业务合同签订记录,便于随时掌握借款到、逾期及利率执行情况,使借、贷双方每笔借款业务的本、息权益关系简洁清晰,易于查帐、对帐、用帐,有利于企业真实核算盈亏。

在贯彻实施新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衔接工作中,发现许多企业在核算借款利息上,存在着不系统、不真实的问题。其根本原因,一是借贷双方未严格按借款合同和财务制度的规定,核算应收、应付利息,影响企业真实核算盈亏;二是借款利息核算,缺乏严密、科学的监督控制工具。
笔者从总结企业财会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做好新制度财务费用主要项目的核算工作出发,为使会计人员对借入、借出款项的本金和利息,进行系统、准确的明细核算,设计了一种借款明细帐(格式附后)供同行参考。
借款明细帐本金的借出(或借入)一本金的收回(或归还)=本金的未收(或未付);利息的应收(或应付)-利息的收回(或支付)=利息的未收(或未付)。两种权益、两条明细核算线,并在借款明细帐帐头,补充附加每笔借款业务合同签订记录,便于随时掌握借款到、逾期及利率执行情况,使借、贷双方每笔借款业务的本、息权益关系简洁清晰,易于查帐、对帐、用帐,有利于企业真实核算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