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务与会计》1993年第4期发表的《多种产品保本销售量的计算》一文中谈到,“多种产品保本点的表现形式……,既可用货币金额表现,也可用实物量表现。”并列出了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多种产品保本销售量的计算程序和公式,其见解颇有独到之处,读来很受启发。可惜在举例中将加权平均贡献毛益额搞错,致使计算结果发生错误。现仍用原文中所举某公司计划期产销情况资料,重新计算如下(假定产销量平衡):

(一)测算保本销售量(计算公式略):
1.加权平均贡献毛益额
=15×42.11%+30×21.05%+12×36.84%
=17.0523(元)
2.综合保本销售量=35200÷17.0523≈2064(件或双)
3.各种产品保本销售量:
甲产品:2064×42.11%≈869(件)
乙产品:2064×21.05%≈435(双)
丙产品:2064×36.84%≈760(件)
(二)用货币金额公式验证计算结果:
1.加权平均贡献毛益率=60%×40%+75%×32%+60%×28%=64.8%
2.综合保本销售额=35200÷64.8%≈54321(元)
3.各种产品保本销售额:
甲产品保本销售额=5...
《财务与会计》1993年第4期发表的《多种产品保本销售量的计算》一文中谈到,“多种产品保本点的表现形式……,既可用货币金额表现,也可用实物量表现。”并列出了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多种产品保本销售量的计算程序和公式,其见解颇有独到之处,读来很受启发。可惜在举例中将加权平均贡献毛益额搞错,致使计算结果发生错误。现仍用原文中所举某公司计划期产销情况资料,重新计算如下(假定产销量平衡):

(一)测算保本销售量(计算公式略):
1.加权平均贡献毛益额
=15×42.11%+30×21.05%+12×36.84%
=17.0523(元)
2.综合保本销售量=35200÷17.0523≈2064(件或双)
3.各种产品保本销售量:
甲产品:2064×42.11%≈869(件)
乙产品:2064×21.05%≈435(双)
丙产品:2064×36.84%≈760(件)
(二)用货币金额公式验证计算结果:
1.加权平均贡献毛益率=60%×40%+75%×32%+60%×28%=64.8%
2.综合保本销售额=35200÷64.8%≈54321(元)
3.各种产品保本销售额:
甲产品保本销售额=54321×40%≈21728(元)
或=869×25=21725(元)
乙产品保本销售额=54321×32%≈17383(元)
或=435×40=17400(元)
丙产品保本销售额=54321×28%≈15210(元)
或=760×20=15200(元)
两种方法计算结果基本相同,尾数之差是由销售量取整数时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的。这说明用实物量表现多种产品销售保本点是可行的,在实际工作中更为直观。
我们应当注意到,对于多种产品销售保本点的测算,是在计划期各产品产销量所占比重既定的条件下进行的,如果计划期某一种产品或各产品的产销量所占比重发生变化,则将直接影响计算结果。我们不妨将上例中各产品计划产销量进行一些调整后再计算一下:

1.加权平均贡献毛益额
=15×31.58%+30×42.10%+12×26.32%
=20.5254(元)
2.综合保本销售量=35200÷20.5254≈1715(件或双)
3.各产品保本销售量:
甲产品:1715×31.58%≈542(件)
乙产品:1715×42.10%≈722(双)
丙产品:1715×26.32%≈451(件)
通过以上两例的计算结果表明,在计划期各产品销售单价、单位变动成本相同,固定成本总额不变的情况下,仅仅改变各产品的计划产销量比例,所得出的综合保本销售量及各产品保本销售量大不相同,销售成果也有很大差别:
第一例计划综合产销量为1900件或双,综合保本销售量为2064件或双,如按计划执行,企业将发生亏损:
1900×17.0523-35200≈-2800(元)
第二例计划综合产销量仍为1900件或双,综合保本销售量变为1715件或双,按该计划执行企业则可获利:
1900×20.5254-35200≈3798(元)
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在现有生产能力保持不变,产品有销路的情况下,无需扩大生产能力,只要有目的地调整生产结构,适当扩大贡献毛益率较高的产品的产量,相应压缩贡献毛益率较低的产品的产量,使各种产品的产销量达到一个恰当的比例,就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效果。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决策和制定产销计划的过程中应结合企业内部和市场等各方面的因素,认真测算,挖掘潜力,确定最佳方案。